政策亮点:
(一)申报评选一等奖项目。技术集成创新、熟化转化、推广应用能力很强。推广范围很广、规模很大、普及应用率很高,连续推广3年以上。推广方式方法与机制有重大创新。推进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巨大,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作用很显著。
(二)申报评选二三等奖项目。技术集成创新、熟化转化、推广应用能力较强。推广范围广、规模大、普及应用率较高,连续推广3年以上。推广方式方法与机制有创新。推进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大,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作用显著。
(三)近3年内通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或评价(鉴定)的推广成果。
(四)具有成果应用证明,推广活动中涉及的物化成果、生产规程等符合有关规定,不会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五)同一技术已获得同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参评。
(六)评奖项目需有县级及以上农业推广科研项目支撑。
(七)同一技术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单位、不同等次重复申报。
(八)产权明晰,无知识产权纠纷,成果无争议。
(九)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表彰奖励活动的不得申报推广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