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亮点:
省内生育备案“免申即享”。省内参保女职工可在省内就近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含省内异地参保人员)直接享受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待遇,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生育类别进行录入,直接享受生育备案“免申即享”服务。
生育津贴“免跑即享”。参保女职工在省内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后,无需至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由定点医疗机构发起,确认拨付信息后医保经办机构按月拨付。
省内跨域生育费用“即时结算”。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医保结算标准和规范,确保参保孕产妇在省内任何一家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只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结算系统即可自动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政策快速准确的核算报销金额,实现生育医疗费即时结算。
查看原文:关于印发《吉林省医保服务助力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521”举措》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