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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来源:      时间: 2026-02-24

一、监管对象 

合法的娱乐场所经营单位 

二、监管内容 

(一)对歌舞娱乐场所播放、表演的节目含有禁止内容、将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连接至境外曲库、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的; 

(二)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区的; 

(三)对娱乐场所未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的。 

三、监管方式 

   (一)日常检查。各级文化执法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二)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或者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三)根据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或者根据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建议,对有关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行为组织调查。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有关申诉、检举、控告、建议单位或者个人; 

(四)网络巡查; 

(五)现场检查。各级文化执法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六)执法巡查。省总队直接巡查或督导市县级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巡查。 

四、监管措施 

 (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的方式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二)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或者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三)根据反映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控告或者根据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建议,对有关行政执法行为组织调查。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有关申诉、检举、控告、建议单位或者个人。 

(四)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下级执法机构请求协助调查、处理的案件,指定执法人员前往现场监管或调查处理。 

(五)立案调查。文物局领导批准立案,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 

(六)行政处罚。根据当事人违法事实,依据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五、监管程序 

(一)召开业主会议,培训工作人员,宣传法律法规。 

(二)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提取现场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拍照(摄像)取证、下达相关法律文书。 

(三)组织培训,宣传法律法规。 

(四)立案调查。 

(五)行政处罚。 

(六)根据案件来源,进行反馈。 

六、违规处理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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