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第四节 教育保障
  • 政策要点 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
    服务对象 民办学校
    支持方式 1.选优配强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并加强培训和管理,每三年选派一批公办高校50岁以下优秀正处长级干部担任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并将选派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作为培养锻炼、考察选拔干部的重要途径。
    政策依据 《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27号)
    服务部门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
    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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