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白城市-GY-ZL[2025]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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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白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机关农场院内11.3公顷土地二年期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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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白城市-GY-ZL[2025]003号 |
披露公告期 |
7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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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年03月28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年04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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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标的物所在地。4月3日、4月7日工作时间,集中展示 |
登记截止时间 |
2025年04月08日 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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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联系人 |
贾先生 |
电话 |
13904367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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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咨询联系人 |
曹先生 |
电话 |
18104362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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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28日 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09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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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系统网址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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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创先生 |
电话 |
13180605553 |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白城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白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机关农场院内11.3公顷土地二年期租赁权 项目通过 白城市 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委托白城市盛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 白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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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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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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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租 条 件 及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未尽事宜请各意向竞买人在标的展示时间进行实地踏查,详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并可在挂牌期间到白城市盛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查阅标的资产相关资料。标的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标的简介: 标的坐落洮北区三合乡于家村一农场院内约11.3公顷土地,二年期承包权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拍卖。 该土地坐落农场院内,院内附属物由承租人进行维护,维护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水力、电力等附属设施及费用需在拍卖前向转让方了解。在拍卖展示期内竞买人应进行实地踏查,详细了解标的现实情况。一旦出价成交,不得撤消。出租期间价格不再作调整;如成交后不能按时交纳租金或签署租赁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出租期限:标的出租期为二年。 三、承租相关要求: 1、承租人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违反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承租人承租期间所需费用自行承担。承租期满后承租人无条件将标的交与出租人,出租人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 2、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3、该地块无任何国家有关种粮政策的相关补贴。 4、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5、如被征用不予补偿,征拆补偿和占用补偿归出租方。 6、承租人须同意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条款。《租赁合同》内容请承租人自行向出租方联系人了解。 四、成交款结算:买受人须在成交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及佣金(佣金为成交价款3%收取)否则按违约处理。 五、承租人须在项目交易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到白城市盛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同时按出租方要求支付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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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租方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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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白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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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住 所 |
吉林省白城市文化东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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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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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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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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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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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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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名 称 |
白城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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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管局所属11.3公顷土地二年期租金按18.2万元在公共资源挂网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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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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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条 件 |
公 告 期 |
7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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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报价周期 |
90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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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底价 |
18.2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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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
详见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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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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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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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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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账户信息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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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GY-ZL[2025]003号001 |
白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机关农场院内11.3公顷土地二年期租赁权 |
[尚未生成子账号]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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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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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2025年04月08日 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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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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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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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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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1.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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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明细表
(附表)
项目交易信息汇总表
单位:万元、万元/年
| 白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机关农场院内11.3公顷土地二年期租赁权 |
| 2年 |
| 18.2 |
| 2年 |
| 0 |
| 租期内不作调整 |
| 5个工作日内 |
| 0 |
| 2025-03-28 09:00:00到2025-04-09 09:00:00 |
| 2025-04-09 09:00:00 |
| 90 |
资产出租明细表
(房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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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租资产名称 |
权证号 |
坐落位置 |
目前状况 |
出租面积(㎡) |
证载用途 |
出租期限(月) |
挂牌价对应的租期(月) |
租金交纳方式 |
租金调整约定 |
标的交付时限 |
附属设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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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机关农场院内11.3公顷土地二年期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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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三合路于家村机关农场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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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48 |
|
2年 |
2年 |
|
租期内不作调整 |
5个工作日内 |
院内附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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