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标的基本信息 ---
公告号:吉长产权公发2025第374号
挂牌价格:6.2万元
保证金(万元):1万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25-05-30 09:00:00至2025-06-09 09:3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5-06-09 09:30:00
最小加价幅度:0.02万元
报价周期:90秒
--- 资产情况 ---
资产情况:详见标的明细
标的展示时间:2025 年6月3日、4日09:30-11:00
标的展示地点:抚松县小山设备库内危废库
重大事项披露:本次挂牌的资产为吉林松江河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批报废透平油、蓄电池。 有关该批资产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挂牌转让的报废透平油、蓄电池均不能正常使用,数量、完整程度等均以现场展示时的标的现状为准,如果受让方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设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转让资产转让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出现一切纠纷由转让方负责。 三、本批次报废透平油、蓄电池,受让方需具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31-900-052-31、HW08-900-217-0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证照原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原件。报名保证金必须通过报名企业对公账户缴纳。 四、此批报废透平油、蓄电池一旦成交,视受让方对转让资产的数量、质量状态等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期转让方不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 五、成交后:①受让方需缴纳搬运保证金1万元;②受让方需按有关环保法规处置并提供相应处理文件,按规定向环保局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申请书》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完整并盖章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交于转让方;③受让方在转让方收到《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后的15日内提取标的且受让方的资质文件及运输危险废物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接时受让方需对标的物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并做明显标识。在标的物交接过程中受让方必须将标的物保管整齐不得泄露且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产生二次污染。标的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的全部过程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所要求的条款执行,否则不得进行清运;④受让方自费清运,清运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等,均由受让方承担;⑤在办理完环保管理部门备案,并由转让方确认标的提取完毕后,搬运保证金由产权中心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受让方在资产清运过程中要遵守转让方及资产所在地的有关制度和要求,不得拆运本次标的以外的其它资产,若造成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七、此次成交款项甲方可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名称:吉林松江河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式:整体
公告期/报名时间:2025-05-30 09:00:00至2025-06-06 15:00:00
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付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支付时间:项目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标的交付期限:成交价款结清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受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登记保证金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2、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除成交价款外需另交纳1万元搬运保证金,在搬运完毕后,受让方无罚款、无损害赔偿责任、无拖期的,受让方持转让方出具的证明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搬运保证金。 3、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清单仅供参考)为准,转让方与产权交易中心均不保证资产的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竞买须知》。 5、本标的受让方须向产权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4%收取。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营业范围包含HW31废旧蓄电瓶(代码900-052-31)、HW08废矿物质油(代码900-217-08),且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或与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企业有签署协议的企业。
竞买保证金设置:1、交纳数额:1万元 2、交纳要求:法人单位报名需由公司账户转账。 3、交纳截止时间:2025-06-06 15:00:00 4、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5、保证金账户信息: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账号:43190378611000000167,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行号:308241000039。收款方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6、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被转为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 登记报名 ---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成交后需提交的材料:企业法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HW31-900-052-31、HW08-900-217-0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 其他信息 ---
网址:www.ccprec.com
地址:长春市超达路333号(南四环,邮政物流西侧)
项目咨询电话:0431-85370115
联系人:李先生
报名登记电话:0431-85370139
联系人:冯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