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26-05-0319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2026-2027年度拖车司机、微机录入员、检车员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
(1)长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道路清障服务涵盖长春市城区14个交警大队:南关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宽城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绿园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朝阳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二道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高新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净月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汽开大队道路清障服务,经开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双阳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莲花山大队道路清障服务,治安巡逻大队道路清障服务员,交警支队特勤大队道路清障服务,交警支队直属大队道路清障服务;
(2)长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信息录入服务位于长春市朝阳区长春市公安局人民广场办公区,交通信息录入终端39个,平均每个终端日录入信息100余个;一、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
(1)长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道路清障服务涵盖长春市城区13个交警大队:南关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宽城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绿园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朝阳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二道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高新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净月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汽开大队道路清障服务,经开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双阳区大队道路清障服务,莲花山大队道路清障服务,快速路大队道路清障服务,交警支队秩序大队道路清障服务;
(2)长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信息录入服务位于长春市朝阳区长春市公安局人民广场办公区,交通信息录入终端35个,平均每个终端日录入信息100余个;
2
第五章采购需求
(四)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
1.派驻服务人员数量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派驻服务人员84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上岗前,采购人对派驻服务人员进行背调审核)。
2.派驻服务人员配置:
(1)驻点项目经理1人
配合采购人驻点承担日常工作任务规划分配,人员管理,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和与交警支队各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协调相关工作。项目执行期间,要求项目经理驻点管理,严格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恪守职业道德,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承担采购人所需派驻服务的管理工作。岗位要求:要求性别不限,年龄40岁及以下,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熟悉道路清障服务管理、微机录入操作管理和车辆检验服务管理,熟悉派驻人员绩效考核,身体健康,精神面貌良好,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清障车驾驶员29人
①清障车驾驶员主管1人,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和与交警支队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并承担日常清障车驾驶员工作。要求男性,年龄45 岁及以下,具有A2及以上驾驶证,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熟悉清障车驾驶员操作规范,熟练清障车基本工作流程,身体健康,精神面貌良好,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需到交警部门开具证明)。
②清障车驾驶员28人,男性,年龄在25-50岁之间,应具有A2或以上驾驶证,其中至少有5名清障车驾驶员具有A1及以上驾驶证,有2年清障车驾驶经验,身体健康,要求清障车驾驶员(驾龄两年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需到交警部门开具证明)。
道路清障服务驾驶员配置到长春市城区14个交警大队情况:南关区大队派驻2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宽城区大队派驻2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绿园区大队派驻2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朝阳区大队派驻3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二道区大队派驻2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高新区大队派驻2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净月区大队派驻2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汽开大队派驻2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经开区大队派驻3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双阳区大队派驻2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莲花山大队派驻1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治安巡逻大队派驻1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派驻2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派驻3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
(2)交通信息录入人员39人
①交通信息录入主管1人,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和与交警支队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并承担日常交通信息录入工作。要求女性,年龄35岁及以下,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本科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熟悉微机基本操作,熟练交通违法行为录入,身体健康,精神面貌良好,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②交通信息录入人员38人,女性,年龄在21-35岁之间,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微机基本操作,熟练交通违法行为录入,身体健康,精神面貌良好,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交通信息录入人员承担39个交通信息录入终端(平均每个终端日录入信息100余个)的工作量及采购人交办的相应工作。
(3)车管所车辆检验员19人
①车管所检验员主管1人,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和与交警支队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并承担日常车管所检验员工作。要求男性,年龄40岁及以下,具有A2及以上驾驶证,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熟悉车管所检验操作规范,熟练车管所检验基本工作流程,身体健康,精神面貌良好,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需到交警部门开具证明)。
②车管所检验员18人,男性,年龄在25-50岁之间,具有A2以上驾驶证(驾龄两年以上),身体健康,精神面貌良好,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需到交警部门开具证明)。
车辆检验服务配置到车辆管理所总所10名车辆检验服务人员,车辆管理所宽城分所5名车辆检验服务人员,车辆管理所净月分所4名车辆检验服务人员。
3.服务时间及用餐安排
(1)驻点项目经理的工作时间:早9:00-晚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休息。
(2)道路清障服务的工作时间:早7:00-晚18:00,每周上班五天,休息两天,具体休息时间以所属大队制定的时间表串休。节假日轮流值班。具体以所属大队实际工作安排时间为准,无加班费。服装由交警支队根据需要配发;午饭由交警支队提供,每人每天支付5元。
(3)录入服务的工作时间:早9:00-晚17:30,周六、周日、节假日休息。服装由交警支队根据需要配发;午饭由交警支队提供,每人每天支付5元。
(4)车辆检验服务的工作时间:早8点前全部到位,准备好一天工作所需;中午不间断办公,所有服务人员轮流吃饭不空岗;晚间下班要求所有服务人员办完最后一笔业务后再下班;周末、节假日所有服务人员严格执行车管所正常办公规定时间进行串休并由所属单位制定的时间表工作期间调整休息,无加班费;午饭由采购人提供,每人每天支付5元。(四)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
1.派驻服务人员数量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派驻服务人员84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上岗前,采购人对派驻服务人员进行背调审核)。
2.派驻服务人员配置:
(1)驻点项目经理1人
配合采购人驻点承担日常工作任务规划分配,人员管理,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和与交警支队各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协调相关工作。项目执行期间,要求项目经理驻点管理,严格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恪守职业道德,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承担采购人所需派驻服务的管理工作。岗位要求:要求性别不限,年龄40岁及以下,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熟悉道路清障服务管理、微机录入操作管理和车辆检验服务管理,熟悉派驻人员绩效考核,身体健康,精神面貌良好,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清障车驾驶员29人
①清障车驾驶员主管1人,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和与交警支队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并承担日常清障车驾驶员工作。要求男性,年龄45 岁及以下,具有A2及以上驾驶证,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熟悉清障车驾驶员操作规范,熟练清障车基本工作流程,身体健康,精神面貌良好,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需到交警部门开具证明)。
②清障车驾驶员28人,男性,年龄在25-50岁之间,应具有A2或以上驾驶证,其中至少有5名清障车驾驶员具有A1及以上驾驶证,有2年清障车驾驶经验,身体健康,要求清障车驾驶员(驾龄两年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需到交警部门开具证明)。
道路清障服务驾驶员配置到长春市城区13个交警大队情况:南关区大队派驻3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宽城区大队派驻3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绿园区大队派驻3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朝阳区大队派驻3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二道区大队派驻3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高新区大队派驻2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净月区大队派驻1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汽开大队派驻2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经开区大队派驻2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双阳区大队派驻2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莲花山大队派驻1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快速路大队派驻1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交警支队秩序大队派驻3名道路清障服务人员。
(2)交通信息录入人员35人
①交通信息录入主管1人,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和与交警支队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并承担日常交通信息录入工作。要求女性,年龄40岁及以下,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本科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熟悉微机基本操作,熟练交通违法行为录入,身体健康,精神面貌良好,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②交通信息录入人员34人,女性,年龄在21-40岁之间,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微机基本操作,熟练交通违法行为录入,身体健康,精神面貌良好,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交通信息录入人员承担35个交通信息录入终端(平均每个终端日录入信息100余个)的工作量及采购人交办的相应工作。
(3)车管所车辆检验员19人
①车管所检验员主管1人,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和与交警支队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并承担日常车管所检验员工作。要求男性,年龄40岁及以下,具有A2及以上驾驶证,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熟悉车管所检验操作规范,熟练车管所检验基本工作流程,身体健康,精神面貌良好,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需到交警部门开具证明)。
②车管所检验员18人,男性,年龄在25-50岁之间,具有A2以上驾驶证(驾龄两年以上),身体健康,精神面貌良好,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需到交警部门开具证明)。
车辆检验服务配置到车辆管理所总所10名车辆检验服务人员,车辆管理所宽城分所5名车辆检验服务人员,车辆管理所净月分所4名车辆检验服务人员。
3.服务时间及用餐安排
(1)驻点项目经理的工作时间:早9:00-晚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休息。
(2)道路清障服务的工作时间:早7:00-晚18:00,每周上班五天,休息两天,具体休息时间以所属大队制定的时间表串休。节假日轮流值班。具体以所属大队实际工作安排时间为准,无加班费。
(3)录入服务的工作时间:早9:00-晚17:30,周六、周日、节假日休息。
(4)车辆检验服务的工作时间:早8点前全部到位,准备好一天工作所需;中午不间断办公,所有服务人员轮流吃饭不空岗;晚间下班要求所有服务人员办完最后一笔业务后再下班;周末、节假日所有服务人员严格执行车管所正常办公规定时间进行串休并由所属单位制定的时间表工作期间调整休息,无加班费。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南路159号
联系方式:0431-88907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新奥蓝城80栋门市
联系方式:13364519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帆
电 话:13364519431
初审: 杨帆
复审: 李乔
终审: 王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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