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9-1231
1、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交货地点: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安装地点;
交 货 期:从中标日期起30天;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已落实;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采购预算:38.00万元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需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
(6)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7、2018)财务审计报告;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8)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1)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1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原则上只能有一家供应商进行投标报价,如果有多家供应商报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具体审查标准详见评审方法和标准。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深圳街3号);
(3)招标文件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
(1)法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财务审计报告;
(7)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招标部购买。
7、招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3日13时30分整,接收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深圳街3号)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开始时间:2020年1月23日13时30分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吉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交易资源网及中国财经报网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人:马勋
电 话:0431-8113436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人:李志强
电 话 :0431-81815173
监督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658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