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新区财政局监理定点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XQZC2020-086号批准招标,采购人为长春新区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LBZY-GK2020-26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监理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及内容:长春新区范围内监理费35万元(含)以下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
服务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长春新区范围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不限制工程类别及等级)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4.拒绝“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拒绝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
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埠企业提供);
(4)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有效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
(5)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现金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时间:2020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8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1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财政局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431-81335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
联系人:石工
联系方式:0431-80549433
3.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