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QZC2022-027
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派出所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XQZC2022-027;
2.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派出所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XQZC2022-027-1 |
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派出所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一标段) |
米面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90000元 |
XQZC2022-027-2 |
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派出所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二标段) |
果蔬类 |
1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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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ZC2022-027-3 |
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派出所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三标段) |
水产类 |
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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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ZC2022-027-4 |
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派出所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四标段) |
干调 |
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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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ZC2022-027-5 |
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派出所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五标段) |
禽蛋类 |
9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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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ZC2022-027-6 |
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派出所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六标段) |
肉类 |
2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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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ZC2022-027-7 |
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派出所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七标段) |
豆制品 |
40000元 |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供货和配送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年检有效。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
(6)投标人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2021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17中开标室。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现场递交纸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办理联系方式:0431-80549433。
(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1-3个工作日,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建议开标时投标人自带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光机路4393号
联系方式:孙成平 0431-85190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7层
联系方式:陈龙 0432-68108786
3.项目联系方式:陈龙 0432-68108786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递交至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