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急诊急救平战结合和综合能力提升项目配套部分医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项目总预算4,906,650.00元
第一标段:
项目编号:2023-0048-1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急诊急救平战结合和综合能力提升项目配套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40,000.00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2023-0048-2
项目名称:九台区人民医院急诊急救平战结合和综合能力提升项目配套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76,0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第三标段:
项目编号:2023-0048-3
项目名称:九台区人民医院急诊急救平战结合和综合能力提升项目配套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90,65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招标文件中下载
供货期限:自供需双方正式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供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7日后,预付货款的30%,设备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65%,余5%货款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日一年后给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经销(和/或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5.对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货商需提供与所投标的医疗设备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提供带鲜章的有效期内的医疗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将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资质)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要求有法人签字、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报名表(印刷体)填写完整、所投标的医疗设备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带鲜章的有效期内的医疗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统一加盖企业公章,全部扫描成PDF文件后用QQ邮箱发送到2317985663@qq.com,报多个包的,递交多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请清晰、准确填写所报标段项目编号,未以上述要求发邮件的,视为报名不合格,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报名成功将招标文件发到各报名供应商邮箱中,过期不予发放。
售价:免费发放。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后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9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后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福星大街100号
联系方式:0431-89590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431-82376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朔
联 系 电话:0431-82376187
4.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2324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