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龙翔社区道路提升工程
【信息时间:2023-08-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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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龙翔社区道路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服务窗口(吉林省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801-GL01-1;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龙翔社区道路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70909.00元;
最高限价:3570909.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龙翔社区道路提升工程;
(2)项目规模:完成本采购项目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采购范围(数量、简要技术需求):项目由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组成:
(1)道路工程
项目主要对祥和路及商业街进行道路改造,同时对道路两侧沿街商铺前新建停车位及对商铺前破损的台阶进行修复改造,具体内容及工作量如下:
(一)既有沥青路面铣刨罩面:6150.6㎡;
(二)既有水泥混凝土路罩面:3715㎡;
(三)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硬化:3405.3㎡;
(四)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851.8㎡;
(五)新建居民活动广场:1处;
(六)施划交通标线:941㎡;
(七)新建商铺前台阶:95㎡
(2)绿化工程
项目随道路的改造新建绿化工程,绿化面积2441㎡。主要为:
(一)种植乔木:150株;
(二)种植灌木:1133株;
(三)播种草坪:2441㎡。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4)质量要求:合格;
(5)项目实施地点: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祥和路、商业街及部分新建乡镇巷道、支路。祥和路工程起点为美食大街,工程终点为祥和路现状道路;商业街道路工程起点为致富路,工程终点为祥和路;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3.2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潜在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贰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01时00分至0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35、36、37服务窗口(吉林省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鲜章);
(2)资质证书加盖公章(鲜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鲜章);
售价: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美食大街555号
联系人:孟繁玉
联系方式:13630539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隆礼路33号7楼
联系人:李延波
联系方式: 0431-82260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延波
电 话: 0431-82260065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