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鼓励域外企业来我省开发冰雪产业、避暑休闲产业项目,以资本、技术及管理等要素参与我省景区、旅行社等涉旅企业经营与管理。(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冰雪产业的实施意见》(吉发〔2016〕29号)和《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避暑休闲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结合即将出台实施的《吉林省旅游企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内容。重点针对重大旅游项目前期工作、冰雪旅游企业扶持项目、冰雪直通车扶持项目等进行扶持与补助。符合标准的企业,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资金扶持申报表,并递交相应的申报要件;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各企业上报的补贴资金申请报表及附件内容进行审核后,按相关标准制定补贴计划,完成申报审批程序后,进行资金拨付。

  、业务承办处室及联系方式

  省文旅厅产业发展处 0431-85614199

  省文旅厅资源开发处 0431-8561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