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将检验检疫作业全面融入全国通关一体化整体框架和流程,实现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长春海关)

  一、实施办法

  将检验检疫作业全面融入全国通关一体化整体框架和流程,逐步实现关检作业五统一,减少通关环节,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1.整合关检申报项目,实现统一申报单证。取消入境/出境货物通关单入境/出境货物报检单;进口申报整合报检要素,报关报检合并为一张报关单及一套随附单证;出口申报由信息化系统自动核对出口检验检疫电子底账数据。

  2.整合关检业务需求,实现统一作业系统。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整合原海关H2010通关系统和原检验检疫e-CIQ主干系统的业务界面、功能、流程、数据,推广应用新通关系统,实现关键业务功能协同处理,实现统一热线服务、系统运维保障。

  3.将检验检疫风险纳入安全准入风险,实施集中统一研判、处置和整体防控。将涉及口岸公共卫生、生物、进出口商品和食品安全等风险均纳入海关安全准入(准出)风险,实施集中统一研判、处置和整体防控。

  4.推广海关风控中心管理系统风险作业子系统,实现指令统一下达。通过集中统一加工加载安全准入风险参数、规则和指令,对经筛选的风险目标实施集中研判,并统一向现场海关下达指令。

  5.推进关检查检合一作业,实现统一现场执法。全面梳理海关、原出入境检验检疫对货物、进出境运输工具、人员及行李物品、邮件、快件、跨境电子商务、辐射探测等监管领域查验/检验的具体项目及其内容、做法和要求,统筹规范、优化整合监管作业场所和检验检疫作业场所管理,将原检验检疫现场施检部门作业,并入现场海关查验部门负责实施,通过联合作业、委托授权、职责调整等步骤,逐步实现通关监管查检合一

  二、承办部门

  各隶属海关及业务现场。

  三、业务处室和联系电话

  海关服务热线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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