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建立吉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省商务厅)

  一、具体实施方式

      联席会议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以及等相关省直部门和各市州政府组成,省商务厅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外商投资服务处,设立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服务热线(12312),由吉林省投资促进中心承担投诉接纳、分类汇总、协调解决问题等工作,具体工作规则如下:

  1.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部分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相关人员主持召开,协调解决重大投诉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实行集体会商制,共同研究决定企业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意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2.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各项职责、落实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各地区、各部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省政府。

  3.联合调查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联合调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推动解决。

  二、承办部门

  吉林省商务厅

  三、工作目标

  妥善协调解决外国投资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准入后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涉及省级事权的政策性、制度性问题;指导和监督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并推广先进做法;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业务处室和联系电话

  省商务厅投资促进中心     0431-88787662

  省商务厅外国投资服务处   0431-88787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