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允许快递行业在其住所外增设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一、办理依据

  实施办法。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7号)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二、办理流程

  全流程网上办理,企业网上提交资料,管局网上审核,在线生成备案回执。开办者通过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直接登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完整填写《快递末端网点备案信息表》,并在线提交以下材料:(一)开办者营业执照;(二)快递末端网点负责人身份证明;(三)快递末端网点场所的图片资料;(四)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分支机构办理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所属企业法人的授权书。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在收到开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在线生成备案回执;材料不齐全的,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开办者补正。

  三、办理条件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开办者)根据业务需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等特定区域设立或者合作开办的,为用户直接提供收寄、投递等快递末端服务的固定经营场所,属于快递末端网点。开办者应当自快递末端网点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快递末端网点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开办快递末端网点,不得超出开办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地域范围和有效期限。

  四、承办部门

  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

  长春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0431-89188275

  吉林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 0432-62267119

  延边州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 0433-8315511

  四平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 0434-3220518

  通化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 0435-3445799

  白城市邮政管理局行业管理科 0436-3558009

  辽源市邮政管理局行业管理科 0437-3335655

  松原市邮政管理局行业管理科 0438-3178026

  白山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 0439-324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