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我国境内注册企业选聘的外国人才,符合外国人才签证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可凭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向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5—10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期限不超过180天的人才签证,

  一、具体实施方式和办理流程

  (一)具体实施

  申请《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至受理窗口进行核验,全程在线办理。申请符合条件、标准的,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人在线打印《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后,应当自《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向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办理R字签证。

  持R字签证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应当向省外国专家局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并提供相关电子材料。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safea.gov.cn。

  2、网上受理。省外国专家局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直接在线受理。

  3、网上审查。省外国专家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4、网上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标准的,在线签发《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省外国专家局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措施核查申请材料真实性。

  二、承办部门

  省科技厅(省外国专家局)。

  三、办理条件

  (一)适用范围

  1、有确定的邀请单位,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2、符合国家和省引进外国人才重点和目录的“高精尖缺”外国高端人才,符合市场需求导向,急需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

  3、适用于《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

  (二)邀请单位基本条件

  在省内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

  2、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别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所需材料

  1、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表。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可复印或传真)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授权章,再上传至系统。原件(电子1份)。

  2、邀请单位邀请函原件。包括申请人姓名、国籍、护照号、拟入境日期、入境事由。原件(电子1份)。

  3、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原件(电子1份)。

  4、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原件(电子1份)。

  5、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不建议戴帽子或头巾等饰物,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应确保其不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JPG格式,40K-120k字节之间,不低于354(宽)*472(高)像素,不大于420(宽)*560(高)像素、24真色彩。原件(电子1份)。

  (五)具备如下条件的,予以批准

  1、符合上述条件的;

  2、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2、申请材料虚假的;

  3、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

  4、不适宜发给R字签证的其他情形。

  四、业务处室和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省外国专家局)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处  

  0431-8963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