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利用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对冰雪运动和场地装备等体育产业和重点企业给予支持。(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体育局)

  一、具体实施方式和办理流程

  1.实施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产业项目,给予股权投资和贴息支持。

  2.办理流程。

  (1)每年6月前,由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2)体育企业项目申报,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逐级申报。

  (3)省委宣传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评审单位,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对评审合格项目现场核查,并公示结果。

  (4)省财政厅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结合年度专项资金规模,审核省委宣传部提出的资金安排和分配建议。按规定报经省政府审批后,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吉林省财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7603号))

  二、承办部门

  依据吉林省财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7603号,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三、办理条件

  符合《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当年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四、业务处室和联系电话

  省委宣传部产业处       0431-88902366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0431-88553917

  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     0431-8865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