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实施方式和办理流程
1.实施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产业项目,给予股权投资和贴息支持。
2.办理流程。
(1)每年6月前,由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2)体育企业项目申报,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逐级申报。
(3)省委宣传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评审单位,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对评审合格项目现场核查,并公示结果。
(4)省财政厅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结合年度专项资金规模,审核省委宣传部提出的资金安排和分配建议。按规定报经省政府审批后,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吉林省财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7﹞603号))
二、承办部门
依据吉林省财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7〕603号,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三、办理条件
符合《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当年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四、业务处室和联系电话
省委宣传部产业处 0431-88902366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0431-88553917
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 0431-8865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