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报送应对当前疫情优化审批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13号)要求,近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在前三批集中公布的143项省直部门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基础上,经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集中公布了第四批相关政策措施。
第四批集中公布了包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林业和草原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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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部门制定的涉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商务贸易、减税降费、农林牧副渔和金融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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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方面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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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扶持企业发展、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激发经济社会活力提供了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