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按照“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的原则,适时推出鼓励发展“地摊经济”“马路经济”五项举措,为有效拉动地方经济增长、激发市场活力、丰富市民休闲生活、打通城市生活“毛细血管”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因地制宜划定经营场所。组织开展统一选址规划,利用空场、空院等区域,在不扰民、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民休闲、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允许开展便民市场、早市、夜市、排档等经营业务,切实满足广大市民多元化消费需求。
二、适度放宽店外促销限制。对于大型商场和临街商家(步行街除外),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后,可在门前自有区域内,设置展棚、展位开展促销活动。
三、明确规范经营时间。经营者须按规定时间上市、撤市,不得提前出摊、延时撤摊。其中,早市摊点撤摊时间为节假日9:30前、平时9:00前;夜市摊点出摊时间为每天17:00后;便民市场早收摊时间为8:30前、节假日9:30前,下午经营时间为17:00-18:30之间。
四、实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推行柔性执法,对商贩摊主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一般性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对拒绝、阻碍执法和殴打辱骂疏导点管理人员行为则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五、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主动出击,帮助寻找经营场所,为促进群众就业提供更多门路。落细落实扫码、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每个场所指派至少4名保洁人员负责卫生管理,做到垃圾随产随清、日产日清。加强制售食品安全监管,保证食、油、水等绝对安全,确保“地摊经济”健康开展。
截至7月2日,松原市已规划松江街便民市场、兴隆街便民早市、南园夜市等场所20处,设立摊位(点)5000余个,带动就业1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