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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6 10: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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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改革效果显著

——全省2020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纪实之七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我省积蓄人才储备、科研实力,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分头施策,在教育领域、科研领域深入改革,为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科技支撑。

    人才教育培养方面,省教育厅、省人社厅通过进一步扩大高校专业设置、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等自主权,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切实为高教强省建设营造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一是扩大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非国控专业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标准的规定自主设置专业;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由学校按照办学条件、办学规模自主制定招生计划;进一步扩大本科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引导本科高校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求,依据自身特点和办学定位,改革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相关专业,优化专业结构,近三年全省高校共新增本科专业188个,自主撤销本科专业48个。鼓励和引导全省高校以支撑创新驱动、服务全面振兴为导向,紧密对接我省信息化产业发展领域。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27所高校增设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漫画、人工智能、智能装备与系统、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能制造工程、智慧农业、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等本科专业点58个。二是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等有关部门不断深化高校教育体制改革,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进一步深化高校职称制度分类改革,为高校自主用人、科学选人、合理用人、教师自由择岗提供政策保障,不断推动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将所有省属高校、部分市属高校和民办高校共计44所高校的教师、研究、实验3个教学主系列职称评审权下放给相关高校,其它尚不具备独立评审能力或下放评审权力条件尚不成熟的高校,其教师职称由省人社厅授权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不断下放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织权限,省属高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进人员,招聘的方案制定、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工作均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实施。通过下放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织权限,高校自主开展招聘工作,进一步提高了高校引进人才的效率。

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上,省科技厅通过赋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调整预算申请表,将直接经费中的预算科目分成三大类,将预算的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组,间接经费无需编制预算说明。进一步简化项目申报流程,取消2020年度项目申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范并简化申报表格。以减轻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的负担为目标,在省科技发展计划管理工作中,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设定不同阶段随机选取检查对象的比例,避免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同时,加快推进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指导有关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负面清单+诚信+绩效”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试点的指导意见》(吉科发规〔2019238号)。2020年度在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选取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吉林农业科学院、吉林农业大学、东北电力大学等单位开展了试点工作。在科研项目管理上,省科技厅通过不断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激发科技工作者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推进项目管理权限下放,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和人员调配权,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打破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身份现象,树立重能力、重水平、重业绩、重贡献的评价导向。在2020年项目申报中,放宽了项目负责人年龄、职称、学历等方面的要求,更加注重科研实绩,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不再受限项要求、不再审核。进一步扩大高校院所薪酬分配自主权。按照省科技厅等8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高校院所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合理的科技创新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办法,自主决定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办法。在此过程中,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协助省科技厅,为科研院所和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搭建平台。2020年,省发展改革委在项目单位申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结合我省产业需求和创新体系布局,先后认定了315家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其中工程研究中心187家,工程实验室128家,为提升全省创新能力、促进创新成果熟化转化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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