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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6 11: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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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财政局着力打造复合型服务机关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四平市财政局不断改进工作理念和方法,积极探索打造复合型服务机关,提升服务质量,助推四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有序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打造“减负型”服务机关

2020年,四平市财政局通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一是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四平市政府网站、四平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四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四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四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根据相关政策动态调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听取社会评价,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邀请10户纳税人代表开展远程座谈,听取减税降费工作开展以来企业税费负担变化情况、对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评价、对税务和财政部门落实政策的工作建议,加强政策效应分析。三是持续落实政策,及时通知各执收单位对照国家、省、市明令取消、停征、免征和降低征收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协调沟通税务、发改、社保、医保等部门,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尤其是落实好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共减税降费8.17亿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保障。 

搭建“互联网+政府采购”平台,打造“阳光型”服务机关

202011日,四平市电子卖场正式上线使用,极大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促进政府采购交易更加透明。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通过四平市电子卖场,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政府采购,按照“宽进严管”原则,适当降低采购准入门槛,让更多品质优良、诚信使用、服务周到的电商入驻,保障商品的丰富性、类别的可选性和价格的可比性,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截至2020年底,电子卖场共有供应商670家(不含省招供应商286家),商品总数60万余台(),商品从下单到发货平均1.63天,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使用率达到了75%。二是打造简明高效的政府采购流程。通过平台建设,实现政府采购计划线上备案,供应商在线对接、网上竞价、定点采购、电商直购,进一步简化采购流程,压缩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交易总额5000余万元,交易8769单,单笔最高交易金额22.562万元,相比其他大型电商平台节资率为19%,有效降低了政府采购成本。 

强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效率型”服务机关

一是动态调整服务事项要素。对标对表国家和省政务服务清单,根据工作实际实行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审批流程图“六公开”要素动态调整,调整后共确定政务服务事项3项,均已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达标率为100%。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管理要求,将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大厅办理,并完成“综窗”改革,由无差别窗口统一受理接件,进入全流程审批系统集中审批。二是推进四平市财政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按照省统一部署,圆满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复用工作,达到了全省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编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等16个要素统一,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提升了政务服务能力,确保事项库外无审批。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助力疫情防控。通过“网上办”“邮寄办”等方式,拓宽办事渠道,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措施,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通过“预约办”的方式,合理安排现场办理事项的时间和对象,有效减少现场等候时间。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打造“法治型”服务机关

   按照四平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行政处罚事项,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吉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研究制定包容审慎精准监管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按照“谁编制,谁公示”的原则,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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