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印发《2021年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制定了19项改革任务51条具体措施(其中,提高放权精准性20条,提升监管科学性15条,提优服务效能15条,保障性措施1条),做到改革全面落实和重点任务推进相结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目标明确、层次清晰、重点突出。
为确保年度《工作要点》更好落实,3月18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落实2021年“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扎实推进任务落实,结合实际,分解细化,形成各项任务阶段“标点”,在重点领域制定出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标点任务;要建立改革联络机制,各地、各部门通过确定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和联络员,构建沟通网络,协调做好改革推进及信息交换等有关工作;同时鼓励各地各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锐意探索创新,拿出适合本地、本部门改革的新招、实招、真招、硬招,在下活全省改革“一盘棋”的同时,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