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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2 10: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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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林草领域法治建设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全省2020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纪实之十四


2020年以来,省林草局将林业法治工作融入到林草改革发展各项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林草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健全完善行业制度体系,不断夯实林草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加强林业立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立法程序,引导林业有序健康发展。《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自2020101日起施行;《吉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立法进程也在积极有序推进中。二是抓好制度规范建设。制定印发《吉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吉林省创建现代国有林场试点方案》《吉林省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试行)》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为林草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支撑。三是制定行业“四张清单”。制定了《吉林省林草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进执法精细化提供了依据。

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着力实现依法决策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公开等制度,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备案等程序,并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局官网对外公布。全年合法性审核文件31件,其中,规范性文件6件,报备6件。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集中整治2019年以来林草系统被复议撤销案件、败诉案件。制定印发《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行政机关被纠错案件清单推进剖析整改被纠错案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共梳理出纠错案件36件,其中35件在省司法厅完成销号,1件正在整改中。二是积极开展“典型差案”评查活动。制定《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省各级林草系统上报的25件“差案”中选取了5件“典型差案”,通过以案为鉴、以案释法,提升全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林区法院的工作协调力度,制定印发了《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指导重点国有林区各林业局与基层林区法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为有效化解林区行政纠纷和诉讼案件提供保障。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规范权力行为运行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2020年共接收建议提案20件,均在时限要求内答复办结,实现了办理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的目标。二是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尤其是对行政许可办理条件、流程等信息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较好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0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43条。三是深入抓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及时完善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了《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并及时公布公示抽查结果。

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将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窗”办理,对受理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答疑,真正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目标。二是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举措,疫情防控期间,印发了《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工作的通知》,创新推行疫情项目可“先建后批”等5项便民举措,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共受理审批项目984件,平均办理时限2.36天,同比往年提前0.25天。三是持续优化林草营商环境,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制定《促进红松特色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红松特色产业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向国家林草局申报创建“红松果国家创新联盟”,积极探索发展道路和模式,助力企业新发展。

(省职转办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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