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3月19日,省水利厅印发《2021年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三个方面明确了19项重点任务。
在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方面,共安排6项具体任务。一是落实削减审批事项政策,全面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和措施,凡是取消和承接的事项均以清单形式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大向市县放权力度,推动核心要害权力下放,做好与承接市、县统筹衔接,确保能承接、有效果;三是强化对下放权限监督,开展对已下放40项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估,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措施;四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完善水利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省市县乡村五级事项编码、名称等16项要素,实现事项库外无审批;五是开展对重复审批清理,取消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的审批,以及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杜绝“以批代管”现象;六是加强备案事项管理,编制水利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水利备案程序,完善备案流程,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在优化和规范水利政务服务方面,共安排8项具体任务。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整合6项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优化审批程序和办理流程,减少非必要申请材料,探索部分事项实行承诺制办理;二是推进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在符合条件的开发区积极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对区域内项目实行承诺制管理,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设计、监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等有关措施,持续优化水利营商环境;三是规范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健全完善38项服务事项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引导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实现中介服务服务委托、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四是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快推进38项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电子证明、电子文书的生成制作,实现审批文件、证照的电子化;五是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44项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和精简优化,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减少申请人不必要重复证明;六是强化数据归集共享,加强数据动态管理,按时上传相关挂载资源,做到共享信息实时更新、应归尽归,实现目录注册率达100%,资源挂载率达100%;七是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探索将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减少企业和群众跑动;八是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规范政务服务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岗替代、限时办结等管理制度,倡导贴心服务,实现提前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在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共安排5项具体任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探索将20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起来,拓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实现随机抽查比率达到10%以上的目标;二是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建立完善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能化水平;三是深入开展“三项制度”监督,组织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检查,实施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继续推动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依法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五是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乱收费、违法加价、乱检查等问题,集中整治干扰企业合法经营、巧立名目加重企业负担、随意任意处罚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同时,《方案》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要对标浙江等先进地区,主动加压,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把“别的省份做到的,我省务必做到”作为根本要求,切实做到流程最优、时限最短、服务最好。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推进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