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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7 08:45:00来源:

2019年,长白山管委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全力推进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为长白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深化“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调整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建立联络员联络工作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只跑一次”改革的相关要求,出台《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印发《吉林省2018-2019年“放管服”改革及“只跑一次”改革任务台账》,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省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交流会第二次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

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梳理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其中:“马上办”214项、“就近办”68项、“网上办”124项、“一次办”266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一次办”比例达到79%。对从事一般性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由原来的7个必要事项、最少跑6次、最少11天,压缩到3个必要事项、最多跑1次、3天全办完。截至目前,全区28个部门报送审批服务事项862项,并已全部录入全流程行政审批管理系统。深化市场主体准入全流程便利化改革。积极推动企业注销便利化,大力推行市场主体注销e窗通系统,实行注销“一网”服务,实现了市场主体注销业务在市场监管、税务、商务、社保、银行同步发起注销登记申请,减轻了企业负担。

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全程电子化、多证合一等改革措施,为稳增长、稳投资、稳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区市场主体户数突破9000户大关,达到9200户(其中今年注销954户),注册资本161亿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1.5%10.8%。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进“个转企”工作,年内完成“个转企”任务10户。

2.全面做好权责清单和服务事项梳理。完成“管委会、区、社区(村)”三级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目录清单梳理,共梳理长白山管委会本级权责事项1019项,政务服务事项436项,行政许可事项214项;驻区中省直部门权责611项,政务服务事项129项,行政许可事项64项;区级权责132项,政务服务事项80项,行政许可事项33项。对全区551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了准确性和合法性审查,确保权责法定、依法用权。按照“一表两单”的要求,与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进行了梳理,保留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均上传长白山管委会门户网站。

3.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及省下发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经清理,全区保留证明事项93项,取消证明事项59项。出台《长白山管委会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确立民营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确保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受到同等法律保护。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有悖于保护民营经济的法规规章规定,清理废止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部。打破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

4.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要求,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上报随机抽查计划的13个部门48条计划和57条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各相关部门均能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做到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制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将全区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逐步完善了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

5.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向上争取亿元防火设备购置资金,持续加大保护区巡护管控力度,实现保护区全年“零火点”、连续59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累计完成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25.85亿元,进一步筑牢了长白山生态根基屏障。全面完成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年度整改任务。完成国家国土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认定违建别墅全部拆除。加大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任务,持续保持了全年空气质量日均值优良等级水平。成功举办2019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计划青年论坛,向世界彰显了长白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担当。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2019年,向省委办公厅报备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中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责实施细则》等7部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管委会各部门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全港各区工商联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书》等合同、协议80余部。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学习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长白山管委会常务会议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等内容,提高了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法律顾问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逐渐形成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格局。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按照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原则,着力增强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机构编制相关事宜的通知》(长管人社函〔201946号),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职能关系,配齐配强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列入绩效考核指标,并逐步形成了执法检查工作新常态。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导督察工作,落实规范工作、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全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长白山管委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台账》和《长白山管委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长白山管委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长白山管委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召开全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员会暨2019年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执法人员300余名。

3.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为各区、各部门发放《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学习资料,加强法律学习,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执法人员网络教育培训的通知》,对全区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网络培训。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认真开展2019年宪法进机关等“七个主题日”普法宣传活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探索新方式新方法,监督职责不断强化。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强化监督、主动监督、创新监督”的工作要求,以构建监督工作长效机制为突破口,组织创建了“长白山主体责任和重点权力层级监督再监督管理平台”,构建起“责任明确、过程留痕、层级监督、结果上报、预警提醒、源头追溯、问题定位、追责问责”的信息化监督管理模式。该平台在全区43家单位应用以来,共上报共性清单385条,个性清单310条,日常监督质量和效能明显提升,监督全覆盖成效显著。

2.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运用听取汇报、约谈提醒、信访受理、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有效方法,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开通12388电话举报受理平台,加强举报受理办理和分析研判,强化信访监督。深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审慎稳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不断培育良好政治生态。

3.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2019年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完成管委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和内容保障工作。每月12次网上督查各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信息发布情况,及时督促各区、各部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应公开尽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截至目前,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86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行政应诉案件31件,比去年分别同比下降90%46%。其中,行政复议案件全部结案,行政应诉案件结案27件,结案率87%。在案件受理中,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有错误的,采取案中调解的方式,促使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主动予以纠错,既减少了行政资源的过度浪费,又从根本上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应诉案件,按要求请管委会分管领导代表管委会参加庭审,同时安排工作人员代理出庭,重大行政应诉案件请法律顾问共同出庭应诉。

2.健全多渠道信访调解机制。高度重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及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工作,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全年调解矛盾纠纷近300件,涉及标的额6300余万元。下发《关于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不断强化依法打击处置缠访闹访、制造事端等不法行为的工作合力,通过广泛发布通告,进一步增强了信访群众的法律意识,强化了依法信访的法治理念。

(七)持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并纳入到日常工作及年度绩效考核中。2019年,共组织各区、各部门执法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1000余人次。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各部门组织观看中国普法网、中国法律服务网上开设专区内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的庭审视频800余人次,到延吉市林区中级法院、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等现场参加旁听庭审活动100余人次。

(八)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情况、重大行政决策、“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八个方面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制定了具体的考核指标,涉及依法行政共8项,占2分,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解决了考评覆盖率低、任务多纰漏多、年末突击迎检等诸多问题。充实法律顾问队伍,完善相关制度,通过招投标方式竞聘,在原聘请3家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又增聘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管委会的常年法律顾问,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顾问队伍结构更加合理,队伍素质显著提升,有力保障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部署安排多、督促落实跟进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个别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意识有待加强,法制部门督察检查力度不够。

二是各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行政职权履行不充分、执法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系统化、制度化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考核体系不够完善。

三是法制机构人员数量和专业能力水平与现行工作要求不匹配。主要原因是受机制体制、地域限制等因素影响,导致编制少、专业人才外流,再加上培训学习机会少,业务水平提升难度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成立由党工委、管委会“一把手”为主任,党工委委员、管委会相关领导为副主任,全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委员会,先后召开两次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定期主持召开党工委会、常务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报告会,听取和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

四、2020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法治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建立法治工作例会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向社会公开长白山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办2020年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依法治区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检查力度,努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一体化格局。

(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等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抓好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者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努力提升全区法治工作者和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及换证(颁证)工作。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探索实践常年法律顾问轮流坐班模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全面维护政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结合实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审批各部门年度抽查计划,审查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委托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效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着力化解行政争议。结合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促进长白山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力推行政府诚信建设,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五)着力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进“七五”普法,加大社会诚信建设力度,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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