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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7 10:05:00来源:

2019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四平市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领跑全省,推进“多门变一门”和“三集中三到位”,64个部门780项政务服务事项进入市政务大厅。分厅全部取消,市政务大厅成为全省首家综合性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综窗改革”、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省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无证明城市”改革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务服务“无差别全科受理”做法受到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深化机构改革,依法依规对政府各部门确权、赋权,对市直40个涉改部门“三定”方案及调整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调整优化职责58项,调整转隶人员238人。

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对标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市本级40个实施主体共减放行政权力事项97项,保留权责清单2074项,保留政务服务事项771项。

加强市场监管。在“双随机”工作形成常态的基础上,推出临时不定向联合抽查和临时定向联合抽查2种新的联合抽查方式进行试点,联合抽查比例达到24.85%。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共审查市级政府文件6份,所属部门文件492份;审查县级政府文件66份,所属部门文件1936份。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狠抓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办结案件1303件,完成率97.3%。持续推进大气环境治理,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13家,淘汰燃煤锅炉59台。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启动新闻舆情日研判,网上管控扎实有效。诚信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信用监测排名由上一年252位上升至目前136位,晋位幅度全省第一。

优化公共服务。引进医疗医药人才,新增就业3万人,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并轨,加大教育、文化投入力度,中职示范校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国中小学生研究实践教育营地建设成效明显。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加强政府立法。制定2019年政府立法计划,严格立法程序,提出对《四平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办法》修改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平市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四平市养犬管理条例》《四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3件地方性法规草案。

严格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查,年度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对拟以四政发、四政办发的100余件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

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四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规范集体讨论决定,搞好决策落实督查。市司法行政部门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等进行法制审核,确保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有效。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机构改革中行政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对执法人员资格进行重新审查。严把入口,举办行政执法证件资格培训班,培训人员177人。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制定《四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确定23项工作任务33项措施指标,举办培训班,明确责任分工。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制度,在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专栏,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审查7个部门68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管理13个部门24个委托执法机构。开展全市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印发通报,列明问题清单并督促抓好整改。

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开展扶贫及“一卡通”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提出审计整改建议,督促问题整改。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全年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97件,政协委员提案222件,办复率和满意率达到100%。强化值守,确保及时处置网络敏感舆情。四平广播电视台推出“随手拍”栏目,对行政执法问题、环境问题以及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强化纠错问责。举办全市警示教育展,全市1.5万名党员干部现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通报2018年以来全市部分典型案件情况。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立案15人,党纪政务处分14人,移送3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调解优先,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3件,审结104件,其中,市本级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件,立案19件,审结14件。2019年全市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超过30%,近四分之一案件通过复议机关调解终止结案。

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16件,负责人出庭应诉50人次。其中,市本级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出庭应诉18件,审结15件,行政判决均为维持原判决。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出台《四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规范机制和制度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使“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完善人民调解组织1084个,共排查纠纷 2440次,预防纠纷1258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694件,成功20372件,成功率98%以上。

信访攻坚纵深推进。化解信访案件447件,化解率96%。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地方安保维稳工作,在全省各市(州)中唯一实现北京零非访、零清理的“双零”目标。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和党内法规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发挥党校干部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开设《全面理解习近平的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制度建设》等法律模块专题20个。建立新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提出普法“六大载体”“六种形式”,使普法责任制更加具体明晰,可操作性更强。

(八)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落实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向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报告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报告。组织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查、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依法治市专项督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书面督查等专项督查,开展依法行政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全市综合考评体系中。

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开展以宪法学习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七进”活动,举办送法下乡专场文艺演出28场,法治报告会7场,法治讲座265场,农民法律知识大讲堂34期,法律咨询500余场次,普法宣传赶大集活动180余次,受众30余万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运行机制、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需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审查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市各级部门深入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在机构改革中,设立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统筹推进法治四平、法治政府建设。政府部门设立法制机构,加强组织保障。市政府召开常务会研究审议年度立法计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时向市委做出报告。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将考核工作纳入全市督察考评体系,发挥督查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和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收官之年。市政府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牵引,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在党委领导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深化“无证明城市”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市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国家试点任务。三是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强化备案审查监督力度。四是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五是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全省行政执法备案试点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六是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按要求向市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强化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司法监督、监察监督。七是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八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创新学法方式,切实增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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