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发展改革委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0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我委将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进行细化分工,将具体任务落实到责任处室,明确可检验成果及完成时限,定期调度,及时报送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推动机关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到了贯彻精神及时,任务落实到位。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制度。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把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改革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制度。我委始终坚持“一把手”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委党组书记、主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持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和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等事项,定期听取法治机关建设进展情况报告,我委各项工作均已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认真开展领导班子学法活动。我委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等纳入学习主要内容,定期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委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和解读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邀请法学专家、学者等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作专题讲座,增强领导干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三)不断提高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查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自年初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以来,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实行双重审核制度,将我委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委托法律顾问从法律专业角度进行审核,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正式的合法性审核意见书,作为我委合法性审核意见的附件。由我委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出具我委合法性审核意见。2019年对我委起草的3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为我委各项重大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9年工作重点的通知》要求,严格审查程序,优化内部审查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前置要件,实现增量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截至目前,我委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15余件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核,均符合相关要求。
(五)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布后,我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签批要求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传达《条例》和《规定》的主要精神,对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对我委今后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做出了具体要求。我委正在按照《规定》第三条要求,研究制定《吉林省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结合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决策制度,将我委近年来起草并出台的相关制度汇编成册,供决策时查阅参考。将《条例》和《规定》精神的学习列入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培训课程,加大学习宣传贯彻力度。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矛盾的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班和全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培训班。我委制定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2个名录库(《行政执法主体名录库》《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4个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5个文本(《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规范用语》《执法文书样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七)认真组织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我委积极组织委内相关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主要学习行政理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知识,进一步加强了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内在素质、提升了服务能力,提高了执法水平。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经过统一培训和个人自学,我委共有11人通过了2019年度资格考试。目前,我委共有33名行政执法人员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今后,我委将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力争更多的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考试。
(八)全面开展普法宣传。一是我委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研究部署我委贯彻落实工作。二是邀请功承律师事务所主任迟日大做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全委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在“12.4”宪法宣传日悬挂全面依法治国和学习宪法条幅及宣传板提高我委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四是通过制作发放宪法宣传物品等方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九)积极开展各项文件清理。一是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委实施的现行有效的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清理;二是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吉林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委起草、制定的涉及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内容的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三是按照省司法厅《关于清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规章的通知》要求,对现行有效的有关行政裁决进行全面清理。
(十)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我委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制定了《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和《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积极畅通与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渠道。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项发展改革事务,大大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9年没有发生被复议和被诉讼案件。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0年是贯彻落实《意见》的最后一年,也是关键的一年,我委将在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做好普法宣传、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提高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继续做好“七五”普法宣传。我委将按照“七五”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开展领导班子学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抓好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及全委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采取宣传板、宣传物品等方式,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做到依法行政,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和全面评估工作。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我委《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双重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为我委重大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三)继续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9年工作重点的通知》要求,严格审查程序,优化内部审查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前置要件,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我们将按照国家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委审查机制,并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双重审查制度。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与国家对口司局和各省市发改系统的沟通联系,通过分析本系统实际案例,学习借鉴成熟的执法经验,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完善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