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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10:46:00来源:

2019年,我厅坚持以法治自然资源建设为中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2019年以来,我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全省自然资源营商环境,坚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部门职责,继续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工作。围绕减少办事环节,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事项“综合受理”,细化审核工作要点,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和技术标准。充分利用“国土调查云”技术体系,完善“吉林国土空间掌上云”,确保实时查询分析土地现状、规划、耕地保护等情况,推动国土空间基础数据部门共享。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印发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贯彻实施〈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意见》,指导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进一步提升制定规范性文件业务水平。二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司办发)要求,按时报送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以及省政府《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要求,我厅已将合法性审核的全要素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流程中,力争让每一项重大决策合理、合规、合法。二是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在全省各厅局首创性地制定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法治审核工作规则》,以制度的方式将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经费保障和法制审核的审核范围、审核流程等事项进行了全面、具体的规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组织我厅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直机关新进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2019年我厅共组织参加省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1人,7人通过考试获得执法资格。二是印发《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有效推进我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明确和建立,让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妥善处理行政纠纷。采取听证方式审理行政纠纷,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实地了解案件事实,依法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我厅被上级机关审理复议案件,按照“事了案结”、“定争止纷”的原则,以彻底化解纠纷为目标,通过协调、调解、充实证据等多种方式办理复议案件,省政府审理我厅的复议案件没有一起作出不利决定。二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诉讼应对能力。建立健全问题导向和意见反馈机制,对行政案件集中反映的领域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各处室积极应对,先后完善了执法巡查工作制度、违法线索处理办法、改进和优化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征地前程序方式、内容及证据留存要点,从根本上维护群众权益、强化履职尽责、规避法律风险。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递增,给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带来新挑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新《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法律依据,今后各级地方政府如何做好集体土地入市,如何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成为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现实问题。二是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复议案件的种类呈多样化趋势。2008年至今,自然资源部、省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受理的涉及省自然资源行政复议案件除征地批复类及涉矿案件外,从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到土地登记、越权行政、征地补偿等方面案件也成递增趋势,给化解群众矛盾造成更大压力。

(二)原因剖析。土地增值和相关利益冲突,是导致行政纠纷产生的客观动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工业、商业、房地产用地增多,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导致征地范围广、速度快,不可避免地引发大量行政争议。

三、法治建设履职尽责情况

我厅始终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厅长李相国一直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厅办公会议上多次强调要持续加强我厅法治建设,对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规范立法工作程序等法治工作都作出了明确指示,并持续督促工作落实,确保我厅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正规化、科学化。

四、2020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动法治自然资源建设。一是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针对自然资源管理重点工作和法治热点问题,邀请司法、立法、法学理论、法治实践方面的专家授课,强化法律基础知识培训。二是通过案例通报、案例评析等方式,用鲜活的事例对自然资源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警示、举一反三、查补漏洞,不断提升依法办事、依法决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自然资源修法。一是做好新《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的修改和制定工作,以即将修订完成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依据,大力推进《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订;二是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对起草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和修改一批与新法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

(三)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结合制定我省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办法。依法履行法定行政应诉职责,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各项应诉制度。总结省厅行政应诉工作经验,开展《行政诉讼法》培训,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案件办理,充实复议应诉力量,提高全系统行政应诉工作能力。

()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做好“七五”普法收关工作,持续提升全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做好自然资源部“七五”普法验收检查准备工作,力争在2020年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各项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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