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AQI

  • 轻度污染
  • 中度污染
  • 重度污染
  • 严重污染

2020-03-13 10:52:00来源: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对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对2020年度工作安排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积极推进立法进程,不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我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领域行业管理的实际需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及时提出“立改废释”建议,使法规体系能够与上位法的调整、与“放管服”改革进程相适应。2019年以来,完成了《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调研、修改、论证工作,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颁布施行。完成了《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省内、省外调研,现已形成草案,并上报省司法厅,争取年底前出台。完成了《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吉林省民用节能和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我厅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等制度办法。向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力推行“三项制度”实施。

(二)全面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们始终把规范行政执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坚持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原则,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执法方式。我们在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的同时,通过说理式、疏堵并用的人性化执法模式,充分体现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规范全省行政执法工作。二是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有效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我厅作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联系单位,从20187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先后召开15场案卷评查调研座谈会,20场案卷评查现场交流会,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等文书标准,统一规范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文书。20199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在长春召开,我厅在会上介绍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受到了住建部的充分肯定。2019926日在白城市召开了“吉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会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先进单位介绍了案卷评查工作经验,厅分管领导在会上就深入推进案卷评查工作进行部署;住建部法规司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就我省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深入开展给予现场指导,对我省的依法行政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三是制作标准化执法案卷样本,有效提升全省执法案卷制作水平。被评选为优秀的行政处罚案卷制做成PPT下发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为规范案卷制作提供实物样本和参考资料,极大提高了全省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

经过全省住建系统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通过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充分利用执法案卷评查等有效监督手段,极大提高了全省住建系统的行政执法水平,有力促进了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9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2件,全部胜诉。为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我们主要采到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加强了行政复议和应诉方面的制度建设。出台了《厅行政复议规程》《厅行政应诉规程》,使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更加规范化。二是加强了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厅里有3名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职律师,聘请了一位具有律师资格并长期从事行政法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还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本厅提供复议、诉讼和立法咨询等法律专项服务。三是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们始终坚持事前的防范比事后的补救更重要的理念。厅里每年都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在省厅本级多次组织宪法知识讲座、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常用法律知识等专题学习培训。四是强化了执法为民的思想。无论行政机关的官司“打赢还是打输了”,都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行政相对人的诉求,从中检视我们自身的工作,把在执法过程中的瑕疵或需要完善的地方找出来,加以克服和纠正,有效提高执法水平,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正当权益。五是增强科学决策意识。对疑难案件或涉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通过聘请高等院校的法学教授及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的形式,广泛研究听取咨询意见,从而保证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办案质量。

(四)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实效。我厅始终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新要求,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领导。厅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普法宣传教育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一季度专题召开党组会研究法制工作计划,对普法宣传教育提出要求。二是落实制度。我厅出台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学习主要内容以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重要论述、当前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知识为主。三是狠抓学习培训。为了不断提高公职人员队伍素质,我们每年都邀请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院行政庭长、省委党校教授等专家学者为全厅公职人员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立法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等方面进行授课培训。2019年,厅党组邀请厅法律顾问、省委党校法学院客座教授张兆军同志为厅领导班子进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收到良好效果。

(五)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用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先立后破,有序进行,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放管服”改革。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厅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孙众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厅领导和有关处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抓在手里,扛在肩上。

1.全面清理行政职权,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下放各类行政职权248项,占总量的85%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服务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我厅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3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服务事项9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实现网上办理。三是推行安全许可证和岗位证书电子化,对13万余名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发放了电子证书,安全许可证书实现电子化。四是全面推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我省全面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特别是在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招投标和施工现场查验过程中极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创新施工图审查方式。我厅起草并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了《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19号)。实现了房建、市政、消防、人防、气象施工图联合审查,实现多流程网上申请、网上审查,审查时限由原来的90天缩短至15天,全面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二是优化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实施并联审批。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时限问题,我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印发了《吉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吉建管〔20192号),并同步修改完善了我省施工许可管理系统,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前置条件、增加承诺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压缩办理时限,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三是全面实施竣工联合验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实施意见》(吉建联发〔2019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操作细则》(吉建联发〔2019351 号),建立“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通过实行全过程综合测绘,实行信息数据共享,实现竣工验收全流程网上审批和测绘报告、施工图电子图、竣工图电子图以及项目建设全过程资料一网归集、传输和存储,与各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实行联合验收后,变分散验收为集中验收,待联合验收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将缩短到12个工作日,其中:联合验收7个工作日,备案5个工作日。

3.推进方便企业获得水气热改革。我厅印发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报装流程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措施,精简了前置审批事项,规范了供水、供气、供热报装流程,大幅缩短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和效率。指导各地成立用户“一站式”服务中心,制定服务导则,公开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

4.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一是简化入吉建筑业企业办理信息登记流程。采取对入吉企业和从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实行承诺制,实现网上全程自动办理,在窗口不再对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要求所在地住建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据初步统计,该项政策出台后,到我厅窗口办事的人员数量大幅减少,减少比例达到80%以上。二是组织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优化。组织对22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进行系统清理,针对受理要件过多,办理流程不优,承诺办理时限较长等问题,重点从受理条件、申请资料、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等方面进行清理优化,做到能取消的取消、能简化的简化、能优化的优化、能缩短时限的缩短时限,所有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必须进政务大厅。清理后,审批要件平均减少20%以上,80%的事项减少1-2个审批节点,审批时间平均缩短30%,所有办事窗口不再出现排长队的现象,切实做到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清理非企业群众办事事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制定、公布”、“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墙体材料管理革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与管理”等7个权力事项均属于行业管理事项,不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因此将其在政务服务事项中予以保留,但不进驻政务大厅办理。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我厅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要严格制定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法治思维能力建设需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专题学习培训教育缺位,特别是针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专题学习培训时间非常有限,致使很难形成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三)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当前,公职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厅党组书记、厅长孙众志同志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每年一季度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并亲自部署安排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各处室、单位年终述职报告要专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草案论证工作亲自组织召开厅长办公会进行研究讨论;对“放管服”改革等重大问题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安排,亲自担任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一把手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我厅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厅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狠抓推进落实,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建设法治吉林贡献力量。

(一)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立法工作。配合立法机关完成《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工作;完成《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报送和审议工作;继续跟进《吉林省供热条例》审核论证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工作;进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二)依法履职尽责,围绕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抓落实。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要求,继续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组织好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培训工作,全面抓好后续各项工作落实;积极推进我厅各项资质资格证书电子化,逐步向智能化审批迈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增强群众、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有效构建行政权力运行体制机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抓手。每年四季度以集中评查或抽查的形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执法案卷评查长效机制,对全省的行政执法工作实行有效监督。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逐步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监督行政权力运行。

(四)努力化解矛盾,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以法律为准绳,认真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纠错和行政监督作用。按照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五)树立法治思维,有针对性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做好《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各项工作,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普法教育和培训工作。

[ 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