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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13:30:00来源:

2019年,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强化执法监督,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按照有关要求,现将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工作成效

(一)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作为新组建的部门,建厅以来,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厅基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与改革任务同部署、同谋划。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带头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全厅干部系统学习党内法规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多次协调省领导召开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退役军人矛盾化解等工作推进会,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全年接待重要来访12批次、55人次,批阅重要来信26件。

(二)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做好政策法规梳理汇编。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全面梳理建国以来涉及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拥军优抚、就业创业等六方面的政策文件700余件,汇编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4册,为各级退役军人工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强化制度文件规范管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全年研究起草了制度文件46件,已出台17件。其中,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吉林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2件,以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或者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出台《吉林省实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细则》等文件4件,联合其他部门出台《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3件。我厅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列为全省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建设联系点”。

(三)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权责清单。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标国家级基本目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梳理退役军人工作系统权力事项37项,确定省级权责清单事项9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权限、标准、程序、责任法治化。二是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部依法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涉及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以及信访处理等行为,事前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为依法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省退役军人工作部门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通过案件办理及时发现、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

(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创新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定出台《吉林省退役军人工作义务监督员制度》,对全省退役军人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同时协助做好政策解答、矛盾化解和退役军人经常性思想工作。二是组建义务监督员队伍。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工作部门全部成立了退役军人工作监督委员会,聘请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共计428人,实现退役军人工作义务监督全覆盖。三是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级义务监督员利用现役军人、军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身份优势,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充分反映社会各界对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问题和建议共计131条,有效发挥了社会监督对退役军人工作的促进作用。

(五)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一是创新建立法律服务机制。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新时期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各级退役军人工作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密切协作,依托现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退役军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二是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站。各级退役军人工作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或者专业律师合作,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站,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专业、深入的法律咨询服务。三是法律服务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已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千余人次,积极帮助退役军人通法律方式解决问题,通法律途径理性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各级退役军人工作部门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化解矛盾的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面对一些时间久、跨度大、难度高、复杂性强的历史遗留问题,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保障对象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还没有形成。

二是政策法规体系有待完善。退役军人工作部门作为新组建的部门,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等新增设的行政职能还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依据。拥军优抚、移交安置等传统职能所依据的政策法规滞后且碎片化,系统性、连续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等方面存在问题。

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受机构编制的限制,基层退役军人工作部门普遍没有设立独立的法制机构,大多也没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系统法治建设的部署与指导存在困难,基层法治监督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全省退役军人法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的决定》,建立健全完备的退役军人工作制度体系、实施体系和监督体系,用法治思维和标准化理念,引领、推动和保障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是推进政策制度改革。依据国家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方案,起草我省政策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政策制度清理方案,做好国家新出台政策制度的省级配套和省级现行政策制度的整合、修改和废止。

二是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省厅各处(室)根据各自职责,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工作实践,继续研究制定指导退役军人工作的各项制度,强化制度创新重点抓好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困难帮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精准梳理退役军人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晰职责边界,规范执法流程,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能。

四是强化内部层级监督。注重对退役军人工作各项政策法规落实和各项制度执行成效的监督,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省厅政策法规处会同各处室实时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全省各级退役军人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五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认真对待并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严格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加强对全省各级行政复议和应诉的调研指导,加强案例分析,形成调研报告,为规范退役军人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是推动建立省级智库。积极协调省内高校,搭建专业化理论研究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专家建设省级智库,针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进行专题研究和深度研究,并形成理论成果,为退役军人工作部门行政决策提供准确、前瞻、及时的建议

七是健全法律服务长效机制。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新时期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的意见》,探索提供人民调解和有针对性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强化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站作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引导退役军人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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