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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13:33:00来源:

2019年,吉林省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审计法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力服务吉林振兴发展

一年来,我厅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新特点、新使命、新部署、新要求,努力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成效上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全年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160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5.92亿元,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各类报告信息40篇(次),均得到省主要领导批示,审计成效明显。

一是围绕吉林振兴发展重大决策,持续开展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先后对乡村振兴、稳就业、稳投资、“放管服”、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惠农“一卡通”等9大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推动了150个项目加快建设进度,17个市县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有力促进了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二是紧盯“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先后开展了10个县(市)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抽查、全省2018年度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等审计(调查),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114名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挥了审计监督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对经济运行风险的预警作用,实现了对全省所有使用扶贫资金的市县审计全覆盖。

三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深化财政、民生、企业、投资、外资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如围绕推动我省十个方面37项民生实事的落实,重点组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8项重点民生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全省7010亿元以上地方性国有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有效的促进了我省重大项目建设进度。

四是紧盯权力规范运行,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全年共对103名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得到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的高度重视,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五是积极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坚持把审计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逐步建立了全员参与督改、跟踪检查促改、审计检查整改的工作机制。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厅对厅本级2018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全面督促整改,并就整改情况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报告。此外,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牵头做好审计署对我省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

(二)积极推动审计改革创新,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构建依法审计制度体系

积极推动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中央、审计署和省委的要求部署,主动作为,超前谋划,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审计委员会机构建设和会议筹备工作,并于20191月召开了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积极探索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运行机制,畅通联络沟通渠道;加强对市县审计机关工作的领导,及时将省厅改革中总结出的思路框架、经验做法向下推广,目前全省70个市县均已成立审计委员会。

积极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增设政策研究室(法规处)、电子数据审计处、税收征管审计处等职能处室。其中政策研究室(法规处)作为厅机关法治工作机构,负责地方性审计法规草案、规章制度和指南的起草,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省审计法治工作,为全省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更强的工作组织保障。

加强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构建完善有效的审计制度体系,对1983年建厅以来的文件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共废止90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的制度,制定、修订了《吉林省审计厅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审计工作的意见》《吉林省审计厅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等23项制度。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依法开展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主动公开文件信息47条,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56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在线咨询10件。坚持审前公示制度,将审计组人员、审计依据、审计机关的权限、审计纪律、审计机关受理举报和接受监督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在被审计单位公示。加强审计系统内部监督,2019年,对部分市县审计机关审计执法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在全省审计机关通报。开展了吉林、延边等部分市州审计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市州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向厅党组述职,进一步强化对市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修订了《中共吉林省审计厅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重要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制定了《吉林省审计厅业务会议制度》,根据审计项目不同性质由不同的会议进行审议,确保审计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计定性准确、审计评价及处理处罚意见恰当。制定了《吉林省审计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推进了我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使合法性审查成为我厅出台各项制度的必经程序;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全年对外签订的重大合同、修订工作制度等工作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四)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审计能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审计

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引导审计人员树立法治思维。积极落实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审计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注重在各类专题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引导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看待问题、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重新梳理了执法人员信息,完善了执法人员信息库,组织新进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实现了审计执法人员信息动态管理。

大力抓好审计人员能力建设,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全省审计系统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等7期培训班,累计培训约400人次。累计组织参加省委组织部、审计署培训97期,参训人数达205人次。培训资源侧重向业务骨干和基层一线倾斜,基层培训需求得到了较大满足。积极拓展培训渠道,通过集中整训、专家辅导、网络授课、支部学习等灵活多样形式,提高了教育培训效果。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审计执法人员执法证的申领、换证工作,认真做好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审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审理工作,组织了全厅审计项目审计质量自查,切实提高审计人员质量责任意识。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每个审计项目坚持做到审前调查充分清楚,审计方案具体可行,审计实施规范有序,审计建议科学合理,确保审计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

(五)积极拓展普法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注重将审计法治宣传与审计工作程序、审计项目相结合。利用审计进点会、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计整改督查等环节主动宣传审计法规和财经法律法规。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释法说理,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法治意识。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结合开展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对被审计单位宣传国家、省相关政策;注重创新普法宣传形式。201912月,开发“宪法和审计相关法规有奖问答”小程序,开展在线普法活动,活动得到社会广泛关注,活动期间,共有12000余人次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我厅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亟待改进。

(一)部分审计人员不能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审计工作。主要原因是:客观上,部分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没有达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主观上,部分审计人员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未能把本职工作和法治工作结合在一起。

改进措施: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实现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各项审计工作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审计人员法治思维,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水平。

(二)基层审计机关法治人员配备不足,法治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主要原因是:客观上,县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任务重、审计力量不足的情况。法治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不能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主观上,个别领导干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改进措施:构建全省审计机关统一开展法治工作体系,形成审计法治工作“一盘棋”,探索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全省审计机关法治宣传、统筹推进制度建设的工作模式。加大对市县审计机关的指导力度,通过进一步提高法治培训的针对性,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全省审计机关营造依法审计、积极推动法治工作的氛围。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厅主要负责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折不扣把中央、省关于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的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发挥厅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组织引领作用,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统一领导全省审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坚持法治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多项制度,完善了审计制度体系,建立了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了决策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认真传达学习重要法治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主动参与宪法宣传周在线答题活动,全年开展集体学习21次,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4次,全厅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的氛围。 

四、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我厅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审计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依法文明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内开展审计工作。构建职责明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审计职责体系,健全落实执法各项制度。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完善审计干部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加宪法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积极运用门户网站、“吉林审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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