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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14:19:00来源: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实施意见》精神要求,2019,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和国家人防办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支持和指导下,省人防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省人防办2019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省人防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职能定位,有效履行人民防空政府各项职责,依法组织人民防空建设和管理,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工作决策部署。

    1.省人防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在2018年工作基础上,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环境,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行政审批办公室全年行政审批20项(其中:人防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审批3项,人防工程拆除审批2项,人防工程监理机构信息变更15项)。与省住建厅等部门共同完成了全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工作,确实做到缩减办事时间,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做出了努力和贡献。

    2.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人防办 《关于建立人民防空行业市场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为把人民防空这项涉及国家安全、人民安危的重要事项管住管好,切实加强人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解决少数企业生产弄虚作假、销售恶性竞争、售后服务短缺、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省人防办在全省建立了人民防空行业市场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制度,为全省人防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3.加强人防行业“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双重管理要求,公示具有人防工程资质(资格)的设计单位和人员名单,公布省外设计和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入吉备案办事流程。制定并上报了2019年省人防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签订项目抽查技术服务合同,按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组织完成了设计、审图、监理单位、防护设备生产企业、检测机构近40家企业的抽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积极落实国家人防办关于征求《人防法》及十一项政策文件制定修订意见通知要求,在全系统内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经过反复探讨和研究结合我省人防实际,提出了我省《人防法》修订意见及十一项政策制度的修改制定意见,为我省下一步修订《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奠定了基础。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

    3.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2019年之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废止一件,并对清理结果进行了公告。

    (三)推进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落实情况

    省人防办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推动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通知》,建立健全推动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委作出的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统一部署的重要活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领导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及交办事项,国家国动委、国家人防办要求落实的事项等生根落地。切实解决一些单位、一些干部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解决不重视抓落实、不善于抓落实、不敢迎难而上抓落实等问题,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吉林人防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系统的行政裁量标准,统一规范本系统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积极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下发了全系统落实工作指导意见,制定了省本级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组建了两个名录库,制定了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省政府部署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年内省和各市(州)人防部门都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工作制度,明确考核内容和标准,并开展考核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各地人防行政执法机关均设置了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方便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并向社会公开,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2.加强层级监督。省人防办组织开展了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检查调研,对各地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及时纠正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省人防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3.主动接受人大及政协工作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本年度认真办结省政协提案一件。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措施,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实施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并着力解决信息公开工作滞后的问题;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积极稳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化解群众信访问题。我办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众信访问题,在政策解疑释惑上,积极发挥咨询解答作用,积极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工作,本年度没有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信访案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理论学习,提高全办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办党组带头抓依法行政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办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集体学习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宪法》、新《公务员法》等依法行政重要文献和党内外法律法规。着力加强了对行政机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将《宪法》《人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列为学习重点,专门聘请专家开展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讲座。

  (八)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推进人民防空事业改革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意见”出台后,各级人防部门制定了贯彻实施方案并按方案推进落实。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积极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吉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省人防办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工作内容,职责分工,成立了省人防办普法责任制暨法制人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省人防办新公务员法学习培训。各地也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省、市、县各级人防部门法制工作力量薄弱,法制工作人才匮乏,特别是县级人防部门(挂在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编制少,法制专职人员更少,工作任务较为繁重,难以适应法治人防建设的需要。

    (二)全省人防行政执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有关情况

    省人防办主要负责人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单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2020年工作打算

   2020,省人防办将继续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国家人防办的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为我省人民防空事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结合国家和省各项制度改革,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清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健全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

    (二)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全省人防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三)切实加强人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知识、能力培训,增强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强化层级监督,加强对下级人防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讲评活动,切实提高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四)继续做好人民防空行业市场责任主体信用建设。

(五)继续按规定开展人防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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