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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7 14:39:00来源: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吉法办发〔20201)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召开“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逐项研究梳理、压实审批服务改革举措,办事企业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二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在对标国家级基本目录和省级保留清单的基础上,梳理我局权力事项并上报省政数局,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我局权责事项114项。三是顺利承接了“农林牧综窗”试点及“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行政审批改革任务,我局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均纳入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申请人与审批人全程不见面审批。四是加强政府形象建设,深入组织开展“破坏营商环境、违约失信、阻碍民营经济发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吉林鸭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因2005年未批先建增值放流站项目,拖欠长白县广源水利水电有限公司130.28万工程款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

(二)积极推进立法,行业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加强与省人大农委沟通协调,积极推进行业立法进程,5月份,《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等四部条例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十一次会议通过。推进《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立法,起草条例草案报省司法厅,8月份与司法厅到白山、四平地区进行论证调研;10月份,召开专题论证会讨论条例修订情况;11月份,《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审议。

  (三)狠抓制度落实,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认真落实《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第270号令)、《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927号)要求,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保障作用,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前置要件,坚决做到政策文件审查不合格不出台,决策事项不审核不动议,合作协议不审核不签署,重大项目不审核不实施。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全年共开展文件合法性审查14份,报备规范性文件9份,确保了机关文件合法依规。认真抓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提高办案实效。全年发生行政复议1起、行政应诉案件4起,经认真办理,2起胜诉、2起当庭撤诉。

  (四)规范执法行为,行业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严格规范执法,全面落实法律培训、资格考试和审查制度。一是加强行业执法培训。为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举办了林草法制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等各类培训班,全年共培训390人次,进一步提升了行业执法能力。二是落实行业监管。制定并上报《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严格按计划开展抽查检查,确保提前完成年度任务。认真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对我局所有的监管事项研究认领,完善填报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了“清单之外无监管”。结合机构改革情况,修订并印发行业监管细则,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打下基础。三是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1939号)精神,全力推进我局“三项制度”工作。

  (五)严格规范标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理顺公开流程。信息公开坚持做到格式规范、分类准确,下发了政务公开方案,分解细化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有效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强化公开责任。组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和责任,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公开。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依法高效的原则,指定专人每日不定时跟踪查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接收各类电子邮件及快递,确保及时回复群众关心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法律法规调整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现行的行业法律法规整体健全,但修改工作相对滞后,条款规范的内容与现实脱节问题突出。究其原因是上位法修订进度缓慢,导致林草行业法规修改进程与现实不相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局主要领导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将加强法治建设、依法办事的情况作局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以上率下、带动全局,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扎实提高依法决策能力。高位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实,扎实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逐项研究梳理、压实审批服务改革举措,对原39项行政审批事项,将即办事项由原来的5项增加到7项,占比由12.8%提高到17.9%;将32项限时办结事项承诺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7.7个工作日压缩到7.3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到58.8%。同时,对6项行政审批事项,有2项拟全部委托县(市、区)实施,有4项拟部分委托或下放县(市、区)实施。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快立法工作进程。尽快推动立法工作由规划向成果的转变,已经纳入立法调研工作计划的争取完成调研论证工作,力争年度至少有一项立法列入政府立法计划。积极推进《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在省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做好《吉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培训力度。立足林草行业实际,突出加强以新《森林法》等法律为基础,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为保障的法律知识宣传培训。

  三是大力加强行业执法管理。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深度开展调查研究,适时组织全省林草行业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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