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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现代农业简报(第25期)

时间:2018-03-16 14:35 来源: 字体显示:

  编者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总体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村现代化、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省农委决定组织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大行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大行动

  一、粮食生产提质行动

  (一)稳定粮食综合产能。推进粮食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稳定提升粮食综合产能。2018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7000万亩以上,正常年景下粮食产量稳定在700亿斤。到2022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700亿斤历史阶段性水平。

  (二)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重点方向是优化玉米、提升水稻、增加大豆、油料、杂粮杂豆和马铃薯。2018年,籽粒玉米调减面积稳定在550万亩左右。到2022年,籽粒玉米累计调减600万亩左右。

  (三)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设。从2017年开始,用3年时间完成“两区”地块划定,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2018年,抓好试点,全面启动划定。到2021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

  (四)推进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创建。开展绿色高质高效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应用节种、节水、节肥、节药等技术模式。2018年,重点抓好国家绿色高质高效整县推进示范县创建。到2022年,实现粮食主产县全覆盖。

  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行动

  (五)推进设施园艺加快发展。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加快发展棚膜产业和庭院经济。2018年,新建棚室33万亩,设施园艺面积累计达到175万亩。到2022年,设施园艺面积300万亩。

  (六)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引领融合发展能力。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2018年,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6000亿元。到2022年,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8000亿元。

  (七)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2018年,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到93亿元。到2022年,休闲农业营业收入160亿元。

  (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创,制定实施信贷、用地、科技等支持政策。2018年,创建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到2022年,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100个。

  三、农业基础建设支撑行动

  (九)建设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2018年,新建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以上。

  (十)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省推进,创建全程机械化示范区。2018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7.5%。到2022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

  (十一)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力度。集成推广增产增效技术。打造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集团,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科技园。2018年,力争培育全国种业十强企业1-2户;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9.4%。到2022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2.6%。

  (十二)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发展“互联网+农业”,推进农业大数据、农村电商等重点工程建设。2018年,实现标准化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80%行政村、农村电商全覆盖,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示范园区。2022年,农业信息化建设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领行动

  (十三)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建立完善认定办法和管理制度,扶持发展规模适度家庭农场。2018年,家庭农场发展到2.5万个。2022年,家庭农场发展到3万个。

  (十四)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同行业合作社联合和股份合作,创建合作社联合社,开展示范社创建。2018年,农民合作社发展到8.5万个。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发展到10万个。

  (十五)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引导推动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2018年,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550户,带动农户276万户。到2022年,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600户,带动农户285万户。

  (十六)鼓励支持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

  (十七)加快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支持各类服务组织开展直接面向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2018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比提高3个百分点。到2022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五、农业绿色发展转型行动

  (十八)提升科学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水平。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生物农药,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2018年,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到2022年,主要农作物肥料和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十九)加快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培肥地力,改善环境。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1%。到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87%。

  (二十)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2018年,探索建立黑土地保护奖补政策,开展整建制试点;耕地轮作制度试点200万亩;深松深耕整地1000万亩。到2022年,黑土地保护治理基本覆盖主要黑土区耕地;深松深耕整地1500万亩。

  六、农业品牌提升行动

  (二十一)做大做强“吉字号”品牌。编制实施品牌发展战略规划。2018年,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2022年,“吉字号”品牌社会影响力明显增强,长白山人参品牌成为国家级农业品牌。

  (二十二)大力发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立足区位、资源和人文优势,突出地理信息和企业信息,集中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2018年,开展最受消费者喜爱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2022年,区域公用品牌30个,企业品牌200个,产品品牌500个。

  (二十三)加快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编制实施《吉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启动省市县特优区创建。2018年,开展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省级特优区10个以上。

  (二十四)推进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实行省市联建区域性产地市场、市县共建田头(村头)市场,提升市场流通能力。2018年,重点推进抚松人参、汪清黑木耳产地市场建设。到2022年,建设国家级产地市场1-2个,区域性产地市场20个,田头市场50个。

  (二十五)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加大主流媒体和重点区域宣传推介力度,支持建设域外专营店。2018年,重点在北京、天津、浙江等地举办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

  (二十六)加强农业对外合作。重点在美国、法国、俄罗斯、赞比亚及东南亚等国家开展优质农产品推介活动,加快推进俄罗斯、赞比亚优质特色农产品展示中心建设。到2022年,支持建设境外特色农产品展示中心4-5个。

  (二十七)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2018年,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97%以上。到2022年,“三品一标”农产品3500个;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97%以上。

  七、农业社会化服务升级行动

  (二十八)发展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2018年,测土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75%以上。到2022年,测土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90%以上;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十九)提升农机服务能力。推进农机服务领域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延伸,鼓励服务主体提供跨区作业服务,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建设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0个。到2022年,一乡一农机社实现乡乡覆盖。

  (三十)优化农产品初加工服务。2018年,重点建设一批农产品储藏窖、冷藏库和烘干房等设施。到2022年,初加工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三十一)加强农资市场服务。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区域性集中配送等供应模式。2018年,农资打假投诉举报处理和反馈率100%。到2022年,农资打假投诉举报处理和反馈率进一步巩固。

  (三十二)拓展农产品营销服务。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促进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结合。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服务。2018年,通过认证基层质检机构达到15家以上;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开展追溯服务90%以上。

  八、农村改革推进行动

  (三十三)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建立规范高效 “三权”运行机制,盘活农村土地资源。2018年,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农村土地确权信息互联互通。

  (三十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2018年,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到2021年,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

  (三十五)加快农垦改革。推进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剥离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2018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属地政府统一管理。

  (三十六)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扩大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2018年,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县域全覆盖;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覆盖主要农业县。

  九、美丽乡村创建行动

  (三十七)突出乡村规划引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细化实化重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

  (三十八)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行动计划。2018年,创建美丽乡村50个。到2022年,创建美丽乡村500个。

  (三十九)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农业科技人才振兴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培养各类农村人才。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12万人。到2022年,新型职业农民22万人。

  十、农民增收挖潜行动

  (四十)保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深入实施吉林省2017-2020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今后5年,农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四十一)突出抓好产业增收。开展棚膜经济收入翻番、畜牧业收入倍增、种植业节本增效专项行动。引导发展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带户增收新格局。

  (四十二)实施农村就业创业提升计划。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搭建农村创业创新政策、基地(园区)、孵化等平台,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发展。2018年,建立省级农村创业创新平台(基地)100个。

  (四十三)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农业产业扶贫措施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责任编辑:丁晓云[打 印][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