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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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稳定增长的新农村建设投入体系
发布时间: 2014-06-20 03:18:00 来源:

  自从06年我省启动新农村建设以来,经过2年的试点,今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但也存在着农民等、靠、要思想严重,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意识差;建设资金不足,配套资金难到位;村镇建设规划滞后,规划所需经费不足;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极为恶劣等问题和困难。

  资金难”问题已经成了制约农村发展的短板

  为了解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资金难”的问题,政府投入应该成为主体。围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快速增长,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和规范、安全、有效运行机制,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重点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产业融合,促进城乡统一制度建设和农村体制放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衔接,让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1、新农村建设国家财政应该是投资的主体。政府财政承担新农村建设投资主体的角色。按照“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的要求,各级财政尤其是县级财政要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并随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投入。

  2、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持续稳定增长机制,从总量上加大财政对农业、农民的支持力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促进金融等社会各方面增加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不仅在支农的绝对量上加大力度,同时还要提高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提供资金保证。在提高支农各项支出的同时,尤其要加大财政对科技三项费的支持力度,大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引导农民投入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的竞争能力,实现支农方式由授人以“鱼到授人以的转变,真正让农民感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

  3、增强县级政府财政保障能力,为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财政体制保障。县级政府是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重要组织者,具有承上启下、连接城乡的关键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保证。财政体制及其相配套的转移支付制度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制度安排。这需要健全市以下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转移支付管理。

  4、增强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只有首先解决了乡镇财政严重赤字的问题,才能从根源上杜绝乡镇政府加大农民负担,从而在少取上支持新农村建设。

  5、大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为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提供经济基础。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不仅是人民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实现城乡对接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还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经济基础。需要促进形成粮食稳定生产的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发展方针转变,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深化涉农税制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建立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支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6、加快建立完善财政保障机制,逐步推进城乡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我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进步晚,还处于低水平的初级阶段,必须立足现阶段基本情况,循序渐进,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既要增加投入,更要注重机制建设,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保障方式,先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做到普遍覆盖,再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事业发展财政保障制度的一体化。具体要完善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保障机制,建立和拓展农村社会保障的多元筹资渠道,研究建立农村文化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扶贫机制。

  7、大力支持提高农民素质,为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提供智力支持。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把农村人口压力转化为资源优势。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农村劳动者培训,提高村干部的工作能力。

  8、推动财政支农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逐步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机制,建立严格规范的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

四平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 丁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