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7月29日)
生态移民是因生态环境恶化而导致人民调整生活方式的经济行为。城镇化,简而言之,就是一个由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变的过程。两者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方面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尤其是生态移民中的农转非移民或扩镇移民、农民就地就近上楼社区化建设,就是城镇化的过程。多年来,吉林省农委结合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就城镇化中推进生态移民工作,做了一些工作,开展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科学建立移民居住点,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从2006年以来,每年省财政投入2亿元左右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先后建设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000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村421个。重点是建设农村路水电气房等基础设施,完善农村社会事业,壮大农村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城乡统筹的亮点和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一)规划农民居住点。先后编制了全省28个县市(域)镇村体系规划,对农村居住点、产业、河流、道路等进行系统规划。比如:敦化市官地镇现有30个行政村,通过规划他们未来保留10个中心村,对于居住零星分散、现有的空壳村、居住环境条件恶劣的村屯,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合村并屯。
(二)建设移民新居。对于工矿塌陷区、水毁淹没区、地震断裂带上居住的村民进行整村整屯迁移,比如:延边州合龙镇的金达莱村、公主岭市刘房子镇欢喜河村、通化市东昌区夹皮村、镇赉县镇赉镇新立村等,都是移民新村,建设标准高、效果好,达到了美丽乡村水平。像这样的村全省新农村建设有30多个。
(三)引导农民就地就近上楼。按照城镇化发展方向,通过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引导农民拆瓦房,集中居住楼房,目前全省已有184个行政村,建设农民新村120个,迁移农民上楼达到10万人左右。
(四)大力建设民族村落。近几年,延边州大量朝鲜族青壮年劳动力都常年到韩国、日本、俄罗斯打工,农村留守的都是老人和儿童。为了发展民族经济和文化,他们有选择地建设一批生态环境好、交通便利、旅游观光具有独特优势的村落,吸引周边朝鲜族居民落户,建设农民新村。安图县红旗村、和龙市光东村等就属于这类村,他们每年接待韩国等境内外游客10万人以上。
(五)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移民新村,配套建设了“六通、六改、六建、三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即:实现农村通路、通水、通电、通气、通电视、通信息网络,开展改住房、改围墙大门、改排水、改厕所、改圈舍、改储粮仓,建校舍、建村部、建卫生所、建文体场所、建农民科技夜校、建垃圾处理场,全面实现美化、绿化、亮化,力求生态化、设施化和服务配套化。2015年,全省创建美丽乡村100个,推进整体美化县12个,打造美丽庭院10万户、干净人家30万户,推进5000个行政村农村道路屯屯通等,新农村建设标兵村和先进村达到1300个。
二、加快生态保护区土地流转,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培育多种形式经营主体,加快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到2014年底,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390多万人,农村土地以转包、托管、出租、转让、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1520万亩,涉及农户66.5万户,并不断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让农民“离土不离乡”、“带着土地入城”,解除了生态移民、迁出农民的后顾之忧。
(一)着力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生态移民与土地流转紧密相关,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服务,将更加有利于农民进城务工和生态移民。各地依托农经机构,结合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场所和集体“三资”服务中心建立了县乡两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村级成立了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工作站,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全省成立881个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从事土地流转服务的专兼职工作人员6554人,设置土地流转服务大厅874个。为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从2014年开始,省里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利用5年多时间,构建覆盖省、市、县、乡、村的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土地流转(农村产权交易)登记备案、信息收集发布、合同签订指导、法律政策咨询、价格指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水平。
(二)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基础工作。一是推广使用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设计推广了新的农村土地流转标准合同文本,减少因流转合同内容不规范而引发的纠纷。二是开展政策指导。对流转合同签订等环节给予政策指导,帮助农民在自主协商的基础上,依法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三是加强流转服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了流转政策咨询、合同签订指导、合同鉴证等服务。四是健全登记备案制度。设立了土地流转登记簿,对流转登记备案。五是规范档案管理。对流转合同、三十年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等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加强了土地承包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建设。今年5月5日,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印发全省各地执行。《实施意见》明确了基本原则,突出了改革的重点,强调了稳妥的底线,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登记制度、鼓励多形式多主体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加强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监管等8个部分21个方面的具体内容。生态移民任务比较重的延边州,他们制定了贷款贴息、保额提高等七项扶持政策,出台了《延边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全省各地累计投入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设资金5676万元,有力地推进了我省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工作进程。
(四)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为及时化解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我们加强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土地流转纠纷的调解、仲裁,不断健全和完善协商、调解、信访、仲裁、司法保障等相结合的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一批土地流转纠纷。目前,全省成立土地承包仲裁机构59个,聘任仲裁员932名;成立8670个乡村两级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组织,纠纷调处体系已经覆盖全省除个别开发区外的所有县(市、区)。调处纠纷5268件,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有关建议
(一)加大农村住房改造力度。目前,我省还有农村危旧房43万户,特别是现有的309万户砖瓦房,都需要改造,做成安全住房和暖房子,平均每户改造费用2.25万元,其中过去扶持7500元,省配套7500元,地方和农民自筹7500元。建议从加强城镇化生态移民和改善民生需要出发,加大农村住房改造力度,增加扶持资金,引导农民更加宜居、宜业。
(二)解决好垃圾围村问题。我省每年粮食产量都在700亿斤以上,生产秸秆800亿斤左右,粮多、秸秆多,畜禽多、粪便多,特别是30个产粮大县,财政实力薄弱,农村基础设施滞后,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成为了难题,也是推进城镇化移民工程的障碍因素。建议国家从发展城镇化、发展生态移民、建设美丽乡村需要出发,设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解决好农村垃圾处理和农村秸秆综合利用问题,造福于民,推动社会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