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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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干部扶贫要有“自家过日子”心态
发布时间: 2016-08-26 10:36:00 来源: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彻底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既是吉林省向党中央、国务院立下的军令状,也是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省委、省政府将扶贫攻坚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十三五”规划,并于2016年1月4日组织选派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1.1万余人,到驻村开展首次对接工作。作为驻村干部如何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任务部署,做好驻村扶贫工作,是当前必须深入思考研究的课题。

  “打铁需要自身硬”,提高驻村干部能力是做好扶贫工作的重要保障。驻村干部必须坚定思想认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创新开展工作,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提高驻村干部工作能力,必须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一是准确把握上级政策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驻村干部必须站在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民族发展的历史高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扶贫工作。要把上级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结合到位,宣传到位,确保扶贫成果持续、有效。二是打破因循守旧思想束缚,牢固树立创新意识。驻村干部自己要带头解放思想,准确把握我国扶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新动力,创新思维,凝心聚力,探索建立扶贫工作新机制。三是培养管理和服务的综合能力,牢固树立学习意识。最好的学习方法是向实践学习,要用心感受最基层群众的冷暖,掌握基层党组织运行特点和规律,掌握群众的诉求和愿望,不断丰富和补充基层工作经验,努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基层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扶贫工作所需的各项能力。四是弘扬廉政勤政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公仆意识。驻村干部要求真务实,要真正把握好“权为民所用”这个核心,心里时刻装着群众,当好群众的公仆。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望闻问切,对症用药”,摸清实际底数是做好扶贫工作的基本前提。驻村干部要全面详实地掌握驻村所有农户基本信息,第一时间了解群众需求,将有利于对贫困人口实施精准化的分类分级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精准扶贫工作效率和质量。在摸底调查贫困户基本情况时,重点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调查内容要想周全,防止多次重复入户,引起调查户反感;二是了解村民愿望,广泛征求民意,防止日后在集体经济项目决策上走弯路;三是宣传扶贫政策和任务,帮助贫困人员树立脱贫的信心。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找准发展项目是做好扶贫工作的有效途径。本着“输血”不如“造血”的原则,驻村干部要积极探索建立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开发扶贫项目不能头脑发热“拍脑门”决策,也不能照搬照抄别人的经验。开发扶贫项目是一项市场活动行为,必须考虑市场经济规律及其相关因素的影响,要坚决杜绝“别村干什么,我也干什么”的盲从和从众思维,一定要综合考虑,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长效性。

  吉林省扶贫目标是2018年全部实现脱贫,对每位驻村干部来讲必须分秒必争,只要驻村干部都能用“自家过日子”的心态和心思来推动工作,我们的扶贫目标就一定能早日实现。   (侯志国 冯志民)

责任编辑: 丁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