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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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强化措施推进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 2014-06-22 12:20:00 来源: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辽源市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新农村试点村镇建设顺利进行。

  1、市财政已经列支新农村建设奖励资金,用以奖代投的形式鼓励新农村建设,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2、市、县和开发区财政部门积极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筹措资金,现以拨付首批新农村建设启动资金25万元,为新农村试点村镇建设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基础。

  3、市委组织部积极组织抽调人员,对抽调到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工作的干部,享受市级后备干部待遇。

  4、帮扶部门同市级试点村镇对接后,市纪检委、人民银行、交通局、东丰县纪检委等共筹措40万元资金,用于所帮扶试点村镇的阶段性任务和切入点建设,以解决群众要求最迫切、最直接、最受益的问题。市安监局和国土资源局已经为所帮扶村镇解决5万元资金,用于垃圾清运处理。

  5、按照市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镇选定方案要求,经过自下而上的推荐和筛选,同时考虑基础条件、区位优势、经济状况、班子能力等因素,全市已经确定4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镇。其中:省级试点村镇8个,市级试点村镇28个,县级(开发区)试点村镇9个。全市共组成帮扶工作指导组37个,抽调各级干部200多人,深入到试点村镇帮扶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

  (辽源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 丁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