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信息
1.1产品简介
长春市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服务与创新孵化,以人工智能、云计算、软件信息、数字文创、工业互联网、企业数字化服务为核心方向,打造集研发办公、企业孵化、技术创新、产业赋能、数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平台。园区重点服务软件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创新团队及产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与区域内大数据产业园区形成错位互补、协同发展格局,避免同质化竞争,共同构建长春数字经济完整产业体系,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1.2项目领域
数字经济
1.3项目选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吉林省大数据条例》,省人民政府需统筹规划数据要素市场,设立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并鼓励县级以上政府支持大数据产业基地与园区建设;同时,《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构建现代化大数据产业体系,设定2025年大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目标超过25%,并重点推动吉林祥云大数据中心、长春市算力中心等关键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1.4项目主体
本项目暂未确定招商主体,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2.项目优势分析
该项目具备政策、产业与区位三重优势:政策扶持体系完善,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本地工业转型需求明确,高校研发实力扎实,可推动产学研协同与技术落地;所在区域交通与通信枢纽地位突出,电力稳定、新型基础设施完备,能充分满足企业对算力与数据的运营需求。
3.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00亩,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将建设成为集数据中心、企业孵化、研发办公及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区。核心设施包括承载能力不低于5000个标准机柜的高标准数据中心、配备共享空间与创新实验室的企业孵化器、满足各类企业需求的研发办公楼宇,以及涵盖技术培训、展示交流、商务配套的服务功能区,整体构成功能完善、协同发展的数字经济创新生态载体。
4.投资规模与收益预测
4.1总投资额
本项目总投资为12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8000万元,流动资金12000万元。

4.2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企业自筹、合资合作及外部投资,项目资金将用于数据中心建设、孵化器运营、技术研发及企业招商等多个方面。
4.3预期收益
4.3.1经济效益
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78000万元,净利润18000万元,投资回收期6.5年(税后,含建设期2年),投资利润率15%。

4.3.2社会效益
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有效推动长春数字经济发展,加速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助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同时,园区将吸引大量数字经济企业和高端人才集聚,形成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效应,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创造大量高质量就业岗位,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升长春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5.合作方简介
诚邀合作方洽谈,附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市(州)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长春市合作交流办公室
联系人:张安琪
联系电话:18844595237
传真:0431-82700590
电子邮箱:xmc8276393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