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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
时间:2026-04-27 15:34 信息来源:吉林省商务信息中心

1.项目基本信息

1.1产品简介

长春市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服务与创新孵化,以人工智能、云计算、软件信息、数字文创、工业互联网、企业数字化服务为核心方向,打造集研发办公、企业孵化、技术创新、产业赋能、数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平台。园区重点服务软件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创新团队及产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与区域内大数据产业园区形成错位互补、协同发展格局,避免同质化竞争,共同构建长春数字经济完整产业体系,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1.2项目领域

数字经济

1.3项目选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1.3.1区位交通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东北核心经济带,北距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约15公里,辐射哈尔滨、沈阳等多个城市,覆盖人口超5000万。区内京哈高速、长吉高速等多条干道与绕城高速无缝衔接,京哈铁路、长吉城际铁路构成高效交通网络,已深度融入长春半小时经济圈,为数字资源集聚与产业辐射提供了坚实基础。

1.3.2产业基础

长春市作为东北重要的工业与科创中心,已形成以汽车制造、光电信息为主导,以先进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在此背景下,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构建了汽车零部件、光电信息“双主导”和医疗器械、生物医药“两协同”的产业格局:光电领域集聚了长春光机所等机构,形成从光电子器件到系统集成的完整产业链;汽车零部件产业汇聚多家龙头企业,建成全省最大配套体系;生物医药板块培育了多家高新企业,形成研发生产一体化集群。区内规划建设的“芯光智谷”光电产业集聚区已吸引激光通信、半导体材料等领域企业入驻,呈现龙头引领、集群发展的生态。

1.3.3配套保障

根据《吉林省大数据条例》,省人民政府需统筹规划数据要素市场,设立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并鼓励县级以上政府支持大数据产业基地与园区建设;同时,《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构建现代化大数据产业体系,设定2025年大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目标超过25%,并重点推动吉林祥云大数据中心、长春市算力中心等关键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1.4项目主体

本项目暂未确定招商主体,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2.项目优势分析

该项目具备政策、产业与区位三重优势:政策扶持体系完善,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本地工业转型需求明确,高校研发实力扎实,可推动产学研协同与技术落地;所在区域交通与通信枢纽地位突出,电力稳定、新型基础设施完备,能充分满足企业对算力与数据的运营需求。

3.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00亩,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将建设成为集数据中心、企业孵化、研发办公及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区。核心设施包括承载能力不低于5000个标准机柜的高标准数据中心、配备共享空间与创新实验室的企业孵化器、满足各类企业需求的研发办公楼宇,以及涵盖技术培训、展示交流、商务配套的服务功能区,整体构成功能完善、协同发展的数字经济创新生态载体。

4.投资规模与收益预测

4.1总投资额

本项目总投资为12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8000万元,流动资金12000万元。

4.2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企业自筹、合资合作及外部投资,项目资金将用于数据中心建设、孵化器运营、技术研发及企业招商等多个方面。

4.3预期收益

4.3.1经济效益

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78000万元,利润18000万元,投资回收期6.5年(税后,含建设期2年),投资利润率15%

4.3.2社会效益

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有效推动长春数字经济发展,加速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助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同时,园区将吸引大量数字经济企业和高端人才集聚,形成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效应,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创造大量高质量就业岗位,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升长春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5.合作方简介

诚邀合作方洽谈,附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市(州)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长春市合作交流办公室

联系人:张安琪

联系电话:18844595237

传真:0431-82700590

电子邮箱:xmc8276393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