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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0:39:00来源: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霍岩解读《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相关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省司法厅巡视员禹治洪、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苗忠有、省税务局副巡视员马世忠、省市场监管厅处长李永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际在线、北方法制报、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等11家媒体15名记者参会。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杨红军:

  各位记者:

  大家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吉林省委也在11月份召开了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会,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近期,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起草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今天,我们邀请到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霍岩先生,他将为大家详细解读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吉林省司法厅巡视员禹治洪先生,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苗忠有先生,吉林省税务局副巡视员马世忠先生,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处长李永才先生,他们将一并回答记者提问,请各媒体给予充分关注。下面首先请霍厅长介绍情况。

  霍岩: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感谢长期以来对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就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情况作以介绍和解读。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近年来,我省通过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最近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经济发展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11月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全社会正在凝聚起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经验,紧密跟踪国家有关部委最新提出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针对解决当前民营企业遇到的突出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这是我省紧跟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统筹协调解决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实现大发展快发展,走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新路的重要战略举措。

  一、《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针对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与政策靶向相统一,政策延续与改革创新相衔接,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决策部署,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融资服务、推进降本减负、优化营商环境、引导转型升级以及完善政策执行方式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突破性的政策措施。

  一是以思想大解放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坚持把打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作为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坚决打好重塑环境攻坚战。全面对标浙江等先进省份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和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放开市场准入,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大市场空间,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支持民营企业聚焦主业实业,弘扬工匠精神,打造百年企业。着力强化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发挥政策正向叠加效应,增强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

  二是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深化改革。提出着力“减证照、压许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分类管理,解决民营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同时,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成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原工商、质检、食药、知识产权执法等,实现一支队伍管市场,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和效率。5年内全省新增“个转企”企业达到10000户,分年度在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环保、水利设施、能源建设、文化旅游、医疗养老等领域推出一批PPP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项目建设。

  三是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创新转型。提出成立东北亚科技创新研究院和工业技术研究院,培育一批重点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1000户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隐型冠军”“单项冠军”企业。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给予相应财政贴息支持。对首次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在支持民营企业推行精益管理、军民融合、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方面提出系列鼓励政策。

  四是持续推动民营企业降成本。提出着力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制度性交易成本、用工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措施。省政府将随即制定出台《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推广“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准入标准”和“区域安评+工程系统标准”。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逐步扩大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试点。捐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用工成本、用电成本及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具体政策措施。

  五是突出加强民营企业融资服务。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加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额度,扩大“银税互动”贷款范围,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建全供应链融资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续贷业务,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下调至1.5%以内。建立省级政策性产业纾困基金,对有发展前景但短期流动性困难的上市公司和公司治理规范的民营大中型企业给予必要的救助扶持。

  六是全力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提出颁布实施《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金融支持、投资审批、招商引资等方面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集中推动解决重点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建设涉及的规划、土地、环保、消防等历史遗留的节点问题。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突出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七是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出建立省级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纳税额、吸纳就业等主要指标和突出贡献,选择一批重点民营企业作为联系点,每位省领导联系一个市(州)和10户以上重点县的民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运行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实行定期联系、定期调度、重大联系事项跟踪督办,示范带动市县领导联系民营经济工作。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出台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操作办法等。

  八是切实强化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提出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注重政策制定实施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高政策质量,增强政策稳定性。建立和完善政策信息发布制度,对已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扩大政策知晓面。对政策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要严肃追责问责并及时曝光,对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在制定《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同时,针对当前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创业难、降成本难等突出问题,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推动中小微企业集群发展、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营造中小微企业发展良好环境等5个方面共20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提出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提高企业精益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市场开拓等措施。二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落实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打造特色金融服务产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等措施。三是推动中小微企业集群发展,提出实施“百千万”企业培育行动、促进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计划等措施。四是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出加大中小微企业创业扶持力度、加强中小微企业要素保障、加快推进改革试点示范等措施。五是持续营造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提出全面落实“只跑一次”改革、深入落实降本减负政策、突出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等措施。这些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将与全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步部署和推进。

  二、《意见》的贯彻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协同联动,着力推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是全力做好《意见》宣贯工作。省工信厅将会同全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通过专报、专刊、专访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报道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各项政策举措。同时,我们还将面向各地区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开展政策专题讲座,对政策进一步解读,为《意见》全面贯彻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一系列宣传举措,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也真诚希望在座新闻届朋友给予大力支持。

  二是凝心聚力抓好《意见》贯彻落实。省工信厅将会同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能,加大对民营企业在金融、创业、创新、人才、市场等要素供给方面服务保障力度。同时,积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在知晓政策、享受政策的过程中,能够聚焦主业实业,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

  三是尽快出台《意见》的实施细则。《意见》有些条款主要从宏观方面提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举措,还不够具体,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企业进一步开展调研,倾听企业诉求,找准政策落实的难点、堵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细则 ,把惠企政策及时精准落实到企业 。

  谢谢大家!

  杨红军: 

  谢谢霍厅长。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在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国际在线:我们注意到《意见》在推动民营企业降成本方面提出,要落实国家一系列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政策措施,请问这几项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马世忠:在推动民营企业降成本方面,落实国家一系列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政策措施,具体有三项:一是降率,将17%和11%两档税率各下调1个百分点;二是统一标准,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统一到500万元;三是退还留抵税额,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给予一次性退还。

  这三项增值税改革措施,是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是党中央、国务院综合把握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作为振兴壮大实体经济、助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减轻资金压力,实现技术装备升级。

  吉林省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工作部署,乘机构改革之势,聚振兴发展之力,全面展现新税务新担当,不折不扣的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地缓解了企业资金需求的压力,促进企业的壮大发展。

  长春信息港:金融机构如何助推我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

  苗忠有:很感谢这位媒体记者对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关注。当前我省经济正处于发展的换挡期和新旧动能的转换期,金融如何更好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遇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了更好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在两个文件中出台的政策和支持措施着重考虑精准性和可操作性,最终要提高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可获得性。

  在解决融资难方面:一是规模上,落实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争取三年内对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比例达到50%。设立100亿元的吉林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支持新动能产业加快发展。二是政策上,鼓励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建立民营小微企业续贷“白名单”,完善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三是产品上,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扩大“银税互动”等信用贷款和节能环保项目收益权质押等绿色贷款规模。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方式,加大对重点企业的信贷支持。四是机构上,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设立消费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推动“助保金池”向县域延伸,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设立政策性纾困基金,对暂时遇到困难的上市公司或重点民企给予救助扶持。

  在解决融资贵方面:一是完善各级信贷周转基金,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转贷成本。二是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力争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下调至1.5%以内。三是将支小再贷款各期限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为银行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

  吉林电视台:请问吉林省在推动实体经济企业降本减负方面还将采取哪些有力措施?谢谢。

  霍岩:感谢您的提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吉林省委、省政府坚持把降成本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举措,持续推动企业降本减负。按照这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要求,省工信厅制定了《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围绕降低企业税费、融资、制度性交易、用能、用地、用工、物流和创新发展成本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在降低税费负担方面,提出了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等普惠性政策措施,按30%下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和落实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税收等引导性政策措施。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提出创新金融产品、完善续贷政策及扩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等政策措施,特别是将支小再贷款各期限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下调至1.5%以内。在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工成本方面,提出扩大直购电交易规模、完善工业用地出让方式、阶段性降低失业及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措施,尤其是,2019年全省直购电交易规模力争达到180亿千瓦时,小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及创业孵化基地可依法实行产权分割等突破性政策。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提出推广“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准入标准”、“区域安评+工程系统标准”、“标准地+承诺制”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等一批创新性政策措施。此外,在降低物流成本方面,提出逐步取消公路收费、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实施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三检合一”及议价方式给予铁路运价下浮优惠等政策措施。

  下一步,省工信厅将建立完善全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定期调度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落好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提升企业政策获得感。

  北方法制报:吉林省司法厅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健康发展?

  禹治洪:12月18日,省司法厅厅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了《吉林省司法厅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十八条措施》,围绕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普法各个环节,制定了18条措施。我们的主要工作思路是制定务实的工作措施,把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措施落地落实,在抓出工作实效上下功夫,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全过程、跟踪式、高品质法律服务,切实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家获得感和满意度。主要是从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外部措施着眼,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通过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分析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对民营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预警预测预防。从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内部措施着眼,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我们要深刻吸取长春长生疫苗案件的深刻教训,提高民营企业家的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从创新工作机制上着眼,建立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法律服务中心。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法律服务中心正在与有关部门紧密协作筹备中,将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完整的工作制度、务实的考核考评办法和有效的工作机制。

  守望都市:在《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中,提到支持“个转企”及新增“个转企”企业1万户的目标。请问李永才处长,市场监管厅作为“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步将如何推进“个转企”工作?

  李永才: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12月7日,全省“个转企”工作会议暨省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省推进“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石玉钢同志对全省“个转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全力推进“个转企”。一是突出抓好政策落实。将把《“个转企”办事指引》印发到全省每一个个体经营者手中,形成全面覆盖的宣传态势。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将认真抓好政策的解读和培训,让个体工商户知道有哪些政策可以享用、去哪办、怎么办,全面激发和提振个体工商户的转企热情与信心。二是高度重视研究支持“个转企”政策升级版。对“个转企”实施进行持续的跟踪评估,聚焦堵点、难点、痛点,会同相关中省直部门认真研究拟订更具针对性、更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报省政府审定,进一步提升我省“个转企”的政策支持力度。三是组织市县两级全面启动实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督导市、县两级政府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转型重点行业、具体标准和年度目标任务,扎扎实实推进“个转企”工作落实落地。

  杨红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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