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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2 11:44:00来源: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20年5月12日上午9时召开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副厅长相瑛出席解读《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情况,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处长袁金洪一同出席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中国日报、国际在线、劳动新闻、吉林日报、吉林广播电视台、中国吉林网等17家媒体近20名记者参会。吉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雨点主持了本次发布会。

  陈雨点: 

  各位记者: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4月3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民政厅副厅长相瑛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两个《意见》”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处长袁金洪先生,他们将一并回答记者提问,请媒体给予充分关注。

  下面,首先请相副厅长介绍情况。

  相瑛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吉林省社区治理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社区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家园,是党和政府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区治理的决策部署,着力在健全体系、完善机制、提升能力上狠下功夫,社区治理成效不断显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然而,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相比,我省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社区治理能力又提出了新的考验、新的课题。为切实解决我省社区治理中存在的工作力量不足、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社区服务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等瓶颈和难点问题,有效提升社区治理水平,4月3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指示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实践,也是推动基层经验做法常态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补齐我省社区治理短板的迫切要求。

  下面,我首先向各位介绍一下“两个《意见》”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第一个意见:《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从提升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城市基层治理工作水平、坚持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立完善社区治理应急联动机制、全面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制度体系、增强社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加大社区治理经费保障力度、加快幸福社区建设等9个方面提出了25项工作措施。

  第二个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从明确“社工岗”人员范围、合理配备人员、规范选任招聘、完善薪酬体系、落实相应待遇、拓宽发展空间、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退出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两个《意见》”的主要亮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率先提出了幸福社区建设新模式。结合我省实际,意见率先提出了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宗旨、以建设幸福和谐美好社区为目标,实现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为居民群众服务全覆盖、社区综合治理全覆盖的幸福社区建设新模式。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坚定决心。

  二是强化了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的核心地位。意见将“提升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城市基层治理工作水平”作为首要任务,提出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推进系统党建工作与城市基层党建深度融合、建好覆盖广泛、集约高效的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三是提出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新举措。两个意见明确了从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社工岗”、建立等级绩效薪酬制度、拓宽成长空间等方面,提出全面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制度体系建设,通过加强职业保障,充分激发广大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为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是突出了加强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新要求。社区是城市公共危机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发挥着关键性基础性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一些社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人手不足、资源缺乏、手段落后等问题,折射出社区在包括重大疫情危机在内的公共危机预防、应对和防控等方面缺乏健全的体制机制。意见将加强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作为一项新的任务进行明确,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而系统的举措,形成我省加强新时代基层社区公共危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政策机制。

  朋友们,在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省委、省政府同步出台“两个《意见》”,这在我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尚属首次,在全国省级层面也是不多见的,可见省委、省政府对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紧迫意识和重视程度。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接受并回答大家对这“两个《意见》”的相关提问。

  陈雨点: 

  感谢相副厅长。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在提问前,请先介绍自己代表的媒体机构。

  中国日报记者:通过刚才的发布我们了解到,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若干意见》和《意见》都提到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社工岗”,那么实行“社工岗”后,社区工作者队伍现状将发生哪些变化? 

  相瑛:这个问题不仅是媒体关注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全省广大社区工作者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说到变化,简单讲12个字:结构优化、待遇提高、出口拓宽。具体讲:

  一是队伍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文件明确了“社工岗”人员选任招聘方式,除现有符合条件的“两委”成员直接转入“社工岗”外,其他进入“社工岗”人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从年龄、学历、专业等方面对招聘及录用条件作出具体规定。通过选任招聘,社区工作力量将进一步加强,社区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专业化水平也将进一步得到优化。

  二是工作待遇将进一步提高。文件规定,“社工岗”岗位分为社区正职、其他“两委”成员和普通工作人员三类,按照岗位职责、工作年限、文化程度、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建立与三类岗位相适应的等级绩效薪酬制度,对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的,可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补贴;同时文件还规定,将“社工岗”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落实“五险一金”、免费体检、带薪休假,并建立应急补贴发放制度。实行“社工岗”后,“社工岗”人员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三是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拓宽。《意见》对加大从“社工岗”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也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各地街道(乡镇)机关可面向优秀的社区(村)副书记、副主任以上人员定向招录公务员。二是县(市、区)行政和事业单位招聘从事社区相关工作的岗位,可根据岗位需求,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三是街道(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从事社区相关工作的岗位,允许从本地区优秀“社工岗”人员专项招聘。以上政策措施为“社工岗”人员成长晋升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国际在线记者:请介绍一下,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的特殊时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行“社工岗”,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袁金洪:这个问题,我从两个方面进行解答。一方面,大家都知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广大社区工作者坚守一线,不畏艰险,勇敢逆行,成为疫情防控最为坚实的力量之一,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突出贡献。然而,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也进一步反映出社区工作者任务重、人员少,危险大、防护少,压力大、薪酬少等突出问题,他们的社会地位、经济待遇、职业保障等方面与工作辛勤付出不相对等,已经成为制约社区治理水平提升的瓶颈。为此,省民政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危机下透视我省城市社区治理队伍建设现状的调研报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随即作出批示指示。省民政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迅速行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另一方面,从2018年12月以来,全省依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市县和扩权强县试点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试点工作,积累了工作经验。在总结试点经验,充分学习借鉴外省市做法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已经具备全面推开“社工岗”的条件。正是基于以上考虑和因素,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这个意见。

  吉林日报记者: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却要用大量时间、精力应付各种任务指标、工作台账、创建评比等。针对这些问题,《若干意见》提出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具体工作举措推进社区去“行政化”,为社区减轻工作负担?

  相瑛:针对社区“行政化”倾向问题,民政部、中组部在2015年7月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就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减负七条”;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从中央文件层面再次对社区减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四个原则”和“五项措施”,《若干意见》提出“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目的就是进一步推动中央和省委政策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从根本上解决社区治理突出短板问题。

  一是结合我省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动各地建立社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职责准入制度,从准入范围、准入原则、准入程序和准入后的监督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实行依法依规准入,今后不论是职能部门还是乡镇街道,凡有事项进入社区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进入社区。

  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严格实行基层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坚决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同时,我们将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出具的各类证明,切实为社区“松绑减负”,使社区回归本位,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服务居民工作。

  消费日报记者:《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中提到“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中心”,能否介绍一下,我省的社区治理应急联动机制,具体包含哪些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将如何发挥作用? 

  袁金洪:建立完善社区治理应急联动机制要推动多元参与、力量和资源下沉,多措并举提升社区应急处置能力。为此,《若干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的政策举措:

  一是建立由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牵头的社区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辖区内居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资源和力量推进社区治理,在社区层面形成统一指挥、协同高效的应急指挥协调机制。

  二是整合现有社区网格资源和力量,按照每300-500户居民划分1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员的标准重新划分社区网格,网格员由社区统筹管理使用,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不在社区另行划分网格,实现社区多网合一,扭转以往因“政出多门”造成社区忙乱无序的工作状态。

  三是强化社区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开展平安社区创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职业健康安全常识和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有序组织开展社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社区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推动公安、司法、卫生等服务资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建设,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矛盾联调的工作机制。

  吉林广播电视台记者:近年来,我省积极构建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宗旨,以建设幸福和谐美好社区为目标,推进基层党的组织全覆盖、为居民群众服务全覆盖、社区综合治理全覆盖的“三为三全”幸福社区建设新模式。请具体介绍一下,今后,我省将采取哪些方面措施,深入推进幸福社区建设,为平安吉林、幸福吉林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相瑛:我省幸福社区建设始于2016年,2017年写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中。近年来,省民政厅通过持续开展社区风采秀、社区晚会、社区“双进”公益活动,推进社区阅读空间、社区幸福学堂建设等,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百姓生活品质,广大居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意见”再次强调加快推进幸福社区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推进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亲情化,努力为居民群众创造幸福、传递幸福、提升幸福,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深入推进幸福社区建设,为平安吉林、幸福吉林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龙头来抓,进一步强化党对新时代幸福社区建设的政治引领和组织保证。

  二是坚持以居民服务需求为导向,构建起更方便、快捷、优质的社区服务网络,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社区服务。重点在提高社区服务设施的可及性、提高服务项目的普惠性、提高社区服务的便捷性上下功夫。

  三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化居民自治实践,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是着力提升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继续开展社区风采秀、“双进”公益活动,持续推进“社区阅读空间”建设,打造“十分钟百姓阅读圈”,提升全民素养。

  五是着眼提升社区人才支撑能力,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焕发社区建设生机活力。这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明确提出了具体意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打造一支安心基层、素质过硬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幸福社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陈雨点: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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