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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要求,近期,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8年9月10日,我省录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数据库正常运行的网站共计386个,其中,省直部门网站62个,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0个,市级部门网站242个,县级政府门户网站60个,县级部门网站12个。第三季度,省政府办公厅人工抽查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386个,总体合格率为98.7%。

  8月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2018年第二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指出我省“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存在多个栏目长期不更新问题。省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立即对问题网站主办单位发出督查整改通知,要求立即整改,并召开问题网站整改情况约谈会议。白城市政府办公室约谈问题网站分管领导,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白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网站负责人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其做出书面检查,并调离工作岗位,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第三季度,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辖区内政府网站按照100%比例进行检查,总体合格率为87%。并存在突出问题政府网站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全省共有13名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和负责人被上级主管单位约谈,3人作出书面检查,1人被通报批评,1人被调离岗位。

  6月13日-9月12日,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收到涉及我省政府网站的网民留言220条,问题属实的有105条,事涉地区和部门均按时限要求进行了核实、处理和反馈,总体办结率为100%。各级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积极配合做好中国政府网“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第三、四、五季信息转载工作,政府网站上下联动作用充分发挥。

  、 主要问题

  (一)有些地区、部门政府网站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一是有些省政府部门没有完成网站季度自查工作;二是部分网站检查整改不到位,“四不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有的地区只整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未能举一反三,没有做到全面排查。

  (二)部分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虽然建立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安全管理、信息发布审核、值班读网等工作制度,但日常工作中没能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流程执行,没能真正按章办事,导致一些突出问题依然存在。

  (三)个别政府网站功能不健全。按照《指引》要求,政府网站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和办事服务。目前,尚有一些政府网站没有开设互动交流类栏目,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政局”网等;个别网站开设了互动交流类栏目,但未主动公开网民留言及答复,如“省能源局”网、“公主岭市安监局”网。

  (四)网站建设不规范。抽查发现,仍有个别网站底部功能区要素不齐全,缺少网站标识码、ICP备案号、公安机关备案号和联系方式等。部分网站域名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增强网站监管责任意识。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监管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8〕19号)精神,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宗旨,切实增强办网、管网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提升监管实效,切实提高各级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二)提升网站内容建设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和办事服务等主体功能,组织开展网站栏目结构专项清理,细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主体责任、发布时限等流程规范;进一步畅通公众意见建议渠道,健全完善网民留言办理回应机制;进一步完善办事服务功能建设,注重服务功能实用性,在提升用户体验满意度上多下功夫。

  (三)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各地区要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把网站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把网站监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列入本级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按照《指引》要求,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网站,要通报相关主办单位和有关负责人。对整改不到位的网站,严肃问责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对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抽查发现仍然存在严重问题的网站,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网站负责人责任。  

  (四)加大对基层政府网站工作指导力度。各市(州)通过集中培训、定点辅导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懂网、用网观念,提高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水平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政府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对于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各项要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核查、整改、问责,并于9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问责情况书面报省政府办公厅。

  各市(州)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第四季度抽查工作,要对辖区内所有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实现全覆盖。省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也要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第四季度各地区抽查报告和省直有关部门自查报告请于11月10日前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应包括第四季度抽查或自查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政府网站的整改情况和对有关责任人问责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