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7来源:
各市(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长白山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做好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吉林省防汛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全省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请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要结合实际,逐级落实江河、蓄水工程、防洪城镇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行政监察法》《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国办发〔2025〕28号)《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国汛〔2019〕4号)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1.吉林省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吉林省大江大河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3.吉林省大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4.吉林省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