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顺路回迁住宅区东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兴顺路回迁住宅区东区14#、15#、16#、18#、19#、20#、21#楼7栋住宅建设及园区工程)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7942.9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08112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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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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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兴顺路回迁住宅区东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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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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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兴顺路回迁住宅区东区(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明达路以南,通达路以北,兴顺路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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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79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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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30467.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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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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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兴顺路回迁住宅区东区14#、15#、16#、18#、19#、20#、21#楼7栋住宅建设及园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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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2月23日至2022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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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1月26日至2022年0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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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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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侯亚丽 |
联系电话:0431-81501438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30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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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兴顺路回迁住宅区东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项目编号:ZKGSF(ZB)-202141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顺路回迁住宅区东区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顺路回迁住宅区东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兴顺路回迁住宅区东区14#、15#、16#、18#、19#、20#、21#楼7栋住宅建设及园区工程)。 2.3最高投标限价:7942.9045万元 2.4建设地点:兴顺路回迁住宅区东区(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明达路以南,通达路以北,兴顺路以东)。 2.5计划工期: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10月31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并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4投标单位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注: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外埠企业要求: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候,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4.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4.2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未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4.3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6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1月30日16时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5.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2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6.2 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到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凯达北街1000号 联系人:侯亚丽 联系电话:0431-8150143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 联系人:张野 电话:15143068443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501734 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501458 邮箱:19105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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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30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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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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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45623 0431-80547772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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