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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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企业扶持教育
服务对象
各级学校
支持方式
1.企业可以将供学校购买的教学服务项目以及用人和生产需要,通过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向学校发布。
政策依据
《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48号)
服务部门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各市〔州〕、县〔市〕政府
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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