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第四节 教育保障
  • 政策要点 企业扶持教育
    服务对象 各级学校
    支持方式 1.企业可以将供学校购买的教学服务项目以及用人和生产需要,通过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向学校发布。
    政策依据 《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48号)
    服务部门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各市〔州〕、县〔市〕政府
    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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