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医疗健康保障
返回专题首页
政策要点
医院远程医疗服务收费
服务对象
医院远程医疗服务机构
支持方式
1.医院远程医疗服务收费主要用于补贴医务人员劳务支出,自行制定本院医务人员补贴标准的不得低于服务费用的60%。
政策依据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卫医发〔2018〕25号)
服务部门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
政策咨询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 0431-8890557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我要提建议
点击右上角收藏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