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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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城区老区改造
服务对象
城市新入住老区住户
支持方式
1.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农民、居住证持有人,青年医生、青年教师,一线环卫、公交司机等特定行业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政策依据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改城镇[2018]396号)
服务部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政策咨询
吉林省发改委 0431-88904572 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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