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时间:2018-04-23 14:30 来源: 字体显示:大中小
伊通县满族自治县下辖15个乡镇、2个街道、187个村、1,561个村民小组、农户103,554户、农村人口376,690人。自2017年6月被确定为国家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伊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杨洪波同志亲自带领农牧、国土、林业等部门领导专门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调研,县长曾范涛同志组织召开全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题会议,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紧紧围绕五个方面下功夫、作文章,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工作部署突出一个“细”字
在改革工作之初,伊通县坚持突出党的领导,全力开展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成立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于2017年9月召开全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启动会,县、乡、村400余人参加了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做好了工作动员。二是制定配套政策。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相继制定出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等5个推动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为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工作指南和政策保障。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专门下发《关于成立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全县29个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协力推动全县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同时,全县上下联动,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屯、村干部包社组的层层包保责任制度,做到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负,层层落实责任。四是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县政府组织制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资料,在全县乡镇、村屯共发放宣传手册350本、政策汇编资料410本、宣传图本620册、宣传单70000张、书写宣传标语187条,县电视台连续一周反复播放县委县政府《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同时县委、县政府组织县乡两级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开展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轮训,共培训乡村两级工作人员1968人次,营造出推动全县产权制度改革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清产核资突出一个“实”字
为切实摸清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底,伊通县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伊通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并要求各村、组成立3-4人的基层工作小组,严格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一是查实资源性资产。资源性资产主要以家族承包地确权登记为主,直接应用确权数据作为基准依据;对未承包到户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只清查数量,不作评估,对照土地确权数据和现有统计资料逐块清查,登记上册,同时一并查清全县资源性资产统一经营、开发利用和闲置等情况;二是查实账面资产。对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对照会计账目,逐个科目进行核实、核查。其中对农村集体的所有固定资产全部核查、登记、拍照,做到账清物实。对照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以及登记簿(卡片)逐一核对,按实际使用情况厘清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三是核实债务债权。针对农村集体资产存在债权债务、长期投资等情况,伊通县通过帐目查证、核对确认、张贴公示三种办法对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对、核实,确保数额不出差异。四是落实账目调整。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资产,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清查出集体经济组织现金长款或短款的,要查明原因,据实编制凭证,调整账簿记录。对呆帐、暂收暂付等长期挂帐全部按程序处理归零。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全县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底,严格落实了帐、款、物“三清五相符”,为改革后续工作打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全县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
三、成员确认突出一个“准”字
成员身份确认是改革工作的焦点之一。县委、县政府依照“有规依规、无规依民、从宽掌握”的原则,制定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并组织全县村组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本村实施办法,确保农民依法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收益权、分配权等合法权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伊通县明确一个基本标准,把握三种资格取得,兼顾特殊情况,坚持公示公开,对16类成员身份给予确认。一个标准:即坚持将户籍和承包地作为成员身份确认的基本标准。三个取得:即成员身份的原始取得、加入取得和协商取得。原始取得指出生时或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村成员且户口在当地的两类人员,成员身份予以确认。加入取得指基于合法婚姻、收养、政策性迁入且在当地生产、生活的;户籍迁出,但仍依法保留土地承包权的四类人员,成员身份予以确认。协商取得指将户口依法迁入本村并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接纳为成员的这一类人员,成员身份予以确认。对成员确认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如基于婚姻关系(结婚、离婚、丧偶等)四类人员的成员身份根据户籍、土地承包权等标准甄别给予确认;基于就学、服役、服刑和户口未迁出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四类人员成员身份给予保留确认;户在人不在的“空挂户”,成员身份不予确认。成员身份确认后经过各村组张榜公示,反复征求意见,成员身份确定的所有资料全部在县、乡两级备案备查。
四、股权设置突出一个“活”字
抓好股权设置和折股量化工作是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在工作中,伊通县注重实际、灵活施策。资源性资产方面:一是对承包到户的耕地采用土地确权成果,按照 “确权确地不确股”的方式进行管理,农户可按自己意愿入股。二是对未确权到户的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法进行股权设置。实行成员一人一股平均配置。三是考虑资源性资产后期面积增减变动等不确定因素,资源性资产只配股、不量化。明确要求集体组织的资源性资产被征收或集体将资源性资产以入股、承包、租赁以及其他方式进行流转时,应对资源性资产的面积、数量重新勘测确定。经营性资产方面:明确要求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集体股和个人股,个人股可设置为人口股、农龄股、老股金、奖励股等,股权量化配置时可选择一项或多项。伊通县永青村作为省级试点村,先期完成股权设置、折股量化工作。全村共确认经营性资产1371万元,界定成员2175人,确定总股值1371万元,基本股1165万元,集体股206万元。实行10元一股制,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量化股份137万股。同时,永青村制定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办法,率先实行了“两不增、两不减”(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起到了试点村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五、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突出一个“变”字
伊通县委、县政府立当前、谋长远,以此次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长足发展。政府相继出台印发《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伊发〔2017〕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改革指导性文件,组织各乡镇(街道)以村为单位制定3年发展计划,全县呈现出抓改革、促经济、谋发展的良好势头,改革工作如火如荼。伊通县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互联网+交易”的模式,设立了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立了产权交易网络平台,完成注册域名,应用全县土地产权流转交易。目前,全县完成网上受理土地流转交易8件。黄岭子镇保家村聘请全国知名三农专家卢水生教授为本村改革发展顾问,全面整合本村集体和农户的土地、资金、劳力、房屋、环境资源,统筹谋划发展集体经济。一是通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资产股份合作社,做到“资产量化权变钱”;二是通过开展土地承包权“三权分置”,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做到“土地入股地生钱”;三是通过开展农民充分就业村社建设,组建劳务股份合作社,做到“劳力入社力生钱”;四是通过开展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和精准扶贫,组建置业股份合作社,做到“资金入股钱生钱”;五是通过开展宅基地改革和农村房屋置换,组建房屋股份合作社,做到“房屋入股房生钱”,努力实现“家家有资本,户户成股东,人人有工作,年年有分红”的改革目标。目前,保家村已经选举产生出第一届股东理事会和监事会。今年3月30日召开五大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
改革春风劲,扬鞭马蹄疾。伊通的广大农民群众正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道路上,乘着改革的春风砥砺前行,追寻着他们的梦想,建设着他们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