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示范家庭农场 助力农业强市建设
时间:2024-05-31 09:41 来源: 字体显示:大中小
家庭农场通常被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都明确提出,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兼具小农经济和集体农场的优点,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两者的缺陷。随着国家对农业政策的不断调整和优化,长春市积极响应号召,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目前长春市家庭农场数量庞大,涵盖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多个领域,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其规模适度、集约经营、市场化运作的特点,正逐渐成为推动长春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从当前社会需求来看,家庭农场发展前景广阔。一方面,农村有不少土地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利用;另一方面,农村不少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包括许多有一技之长的大学生,有返乡创业的强烈意愿。而家庭农场门槛相对较低,比较适合创业初始阶段,风险相对不大,只要善加引导,就可带来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在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莲花村,返乡大学生周羿辰得知辖区政府部门的相关扶持政策后,决定帮助父母一同经营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拥有生产经营的自主决策权,相对于大种植园来说,它的规模较小,可以根据市场变化随时调整经营策略。依靠农场成员自身的力量以及农业机械的辅助,家庭农场可以应付大规模种植的劳动强度和复杂程度,无论是种植粮食作物还是经济作物,都能进行灵活有效的调整。榆树市环城乡丰堆村的洪军家庭农场在榆树市率先实行“统种统收分管”模式,取得良好成效。这一经验多次在相关会议上交流推广,洪军家庭农场还被评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推进家庭农场建设不仅可以有效激发农民的科技需求与组织需求,还有利于保存区域农耕文化。家庭农场具有灵活的信息决策机制,能够快速有效地预见和规避风险。德惠市岔路口镇长义家庭农场一直采用传统工艺,保证了大米的口感自然纯正以及营养不流失,因此吸引了许多北上广深以及杭州、大连等地的客户。
农业产业提升离不开土地经营模式的创新,家庭农场的兴起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长春市九台区抓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个关键,加快建立分工合作、紧密联结、利益共享的土地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提档升级,通过出台示范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标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不断提升质量、规范运行中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在家庭农场快速发展的态势下,一些制约其发展的难点问题也日益凸显。土地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基础,但当前一些乡村土地流转难度大、成本高,限制了家庭农场规模的扩大,影响了经营的稳定性。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一些家庭农场难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政策,降低土地流转成本,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此外,还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家庭农场发展。
如今,越来越多的家庭农场正在回答“谁来种地、怎么种地、如何种好地”这一课题。家庭农场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条件,选择种植或养殖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将推动农业产业向高效、优质、绿色方向发展。只有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紧盯市场需求规避风险,家庭农场才能收获“稳稳的幸福”,也才能真正成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